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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委纪检监察组

  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监督重点对象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能源局4家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主要工作职责是:

  1. 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纪律等情况。

  2. 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作出问责决定或者提出问责建议。

  3. 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中央管理的司局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4. 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视工作。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  公  室

  第一纪检监察室

  第二纪检监察室

  第三纪检监察室

  第四纪检监察室

  第五纪检监察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
   邮  编:100824

 

   主要交通路线:
   路线一:北京西站乘21路到三里河站。
   路线二:北京站乘地铁到木樨地站,从B1出口出来,再往北走500米即到。

重要工作

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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