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
近期建设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发改基础[2012]177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0-2015年)》业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在规划实施中,要坚持经济、实用、安全的原则,认真总结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经验,强化安全管理措施,不断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培养和员工培训,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统筹考虑投资效益和建设强度,结合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和财力情况稳步推进项目建设。要按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避免建设方案的随意调整。
附件: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0-2015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