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派驻机构 > 驻委纪检监察组 > 重要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5/08/20
来源: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子站
[ 打印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

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818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和王岐山、赵乐际同志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委党组书记、主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绍史主持会议。

  委党组一致认为,《巡视工作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是规范巡视工作、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新条例既继承了巡视工作的历史经验,又总结了十八大以来的创新实践,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巡视工作顺党心合民意,是发现问题的“尖兵”,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会议强调,全委上下要高度重视,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将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与“三严三实”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机关定位转型”等活动结合起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徐绍史就深入学习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委党组、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各司局及委属单位党组织和巡视工作人员都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工作条例》内容,准确把握相关规定内涵和精神实质。二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要根据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工作条例》,梳理已经开展巡视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从实际出发,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和问题,明确改进方向,推进问题解决。三要狠抓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创新。要结合委巡视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在借鉴直属单位巡视工作经验基础上探索司局巡视制度,推进委内巡视全覆盖。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