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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05
来源: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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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发改委纪发[2013]6号

 

各厅、司、局、室,各直属、联系单位,国家能源局:

近日,中央纪委发出通知,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根据委领导要求,结合我委实际,现将该文件(中纪发[2013]8号)转发全委各单位。

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到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中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领导责任,严防此类问题在我委发生。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驻委纪检组      监察局     直属机关纪委

            2013年11月5日

 

附件:

 

中共中央纪委文件

中纪发〔20138

 

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

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组(纪委),中央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多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印制越来越奢华、浪费越来越严重。这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了奢靡之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对纠正此风,从党内到社会均有反思、倡议和呼声。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就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中共中央纪委

                               2013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                2013年11月1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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