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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狠刹中秋节、国庆节公款吃喝、接受礼品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9
来源: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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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厅、司、局、室,各直属、联系单位,国家能源局:

        中央纪委日前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会议强调,当前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收受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常委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抓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作风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纪委常委会要求,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要深刻理解深化与坚持的辩证关系,不坚持不足以深化,不深化也无以坚持。要不断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反对“四风”,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委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常委会精神,要结合委内发生的典型案例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先。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接受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二、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

根据中央纪委常委会精神和委领导指示,现重申,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制公款送礼、公款宴请行为与活动,自觉拒收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及高档贵重物品,自觉接受组织、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按照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安排,认真查找本单位和党员干部自身“四风”方面的问题。纪检组监察局将会同机关纪委、办公厅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查处、在全委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组织处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的责任,坚决维护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良好形象。

监察局举报受理电话:6850451568504210

 

  

                      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组监察局

                          201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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