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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经验交流材料(二)

发布时间:2013/04/09
来源: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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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四个体系”建设  提升行风工作水平

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组长 王建国

 

党的十八大指出:“要着力整治慵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近年来,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的部署,我们积极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以行风评议活动为载体,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行政权力、提高办事效率、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不断探索和创新,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制度改革、作风转变、推进惩防”四个体系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发展改革系统行风建设。自2007年以来,黑龙江省发改委连续6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行风建设最佳单位。2012年在省直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中获得第1名的优异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系建设,为行风评议活动提供保障

作风是机关形象的集中体现。委党组高度重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的领导机制。委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委班子其他成员把评议活动和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坚持抓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为使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部门在行风评议工作中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成立了委“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办公室,由监察室牵头具体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和指导推进工作。健全完善了三项机制。一是领导班子包保责任制。委领导班子成员各负责联系一个市地,定期深入到包保点进行调研,针对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具体指导,及时解决行风评议活动中的问题。二是行风建设目标责任制。每年召开全省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加强系统联系,交流工作经验,沟通工作信息,采取“三级联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整体推进”的工作模式,与全省13个市地、两个省管县发改委签订行风评议活动目标责任状,明确责任、目标及奖惩措施,并严格按照行风建设考核细则进行全面考核。三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未完成年度行风目标任务或行风建设在哪一方面出现问题、在哪一环节出现投诉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通过权与责的统一,形成了荣辱与共的工作合力、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从组织上有力保证了行风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制度改革体系建设,建立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政风、行风,树立政府形象,关键要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作保证,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一是削减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和行政干预,对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不再审批。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19项,减少到现在的11项,精简42.12%。行政审批、核准时限由原来20至30个工作日缩短到10至15个工作日,备案时间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二是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在落实国家投资体制改革要求的同时,按照准确、高效、便民的原则,纪检组会同有关处室进行深入调研,积极推动省政府及省发改委制定出台了《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中央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省级配套资金安排使用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使政府投资项目从资金申请、项目安排、程序时限及下达内容均有明确规定。三是强化行政审批行为监管。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全委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66项,定期进行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普遍检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在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省发改委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办法》、《省发改委公务人员行为守则》等制度措施,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中共编发简报32期,对于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开展起到了保障作用。

三、加强作风转变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为使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开展了以“讲党性、强素质、树形象、抓落实、促发展”为主题的机关自身建设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不到位、效能低下、工作拖拉等方面的问题。以落实“三项制度”即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即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五种能力”即战略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抓落实能力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发展改革干部队伍。通过开展专题讲座,举办专项业务培训班和工作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开展了“省发改委中青年干部经济论坛”活动,为广大中青年干部搭建了学习交流的平台;组织召开了以“强化职责,带好队伍”为主题的机关处长座谈会,进一步强化了队伍管理,促进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的提高。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全委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团结协作,勇担重任,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干部职工队伍出现了许多新变化、新气象、新面貌,具体表现在“五个变化”上:一是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发生了明显变化。广大干部职工人心思上、人心思干、人心思进,服务意识显著提高,形成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对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每一件事,对委党组和主任办公会确定的每一项工作,都认真办理,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二是创新能力有了显著提高。按照委党组提出的“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要求,委领导以抓好作风、带好队伍、做好表率为标准,带动处室工作质量的提升,各处室从过去按部就班、死抠条文的陈旧观念中解脱出来,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大胆实践,研究问题,开创性的开展工作。三是为基层服务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在行风评议活动中,树立用优良的作风带动素质的提高,用服务的办法完成管理的理念,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积极“走出去”,改进工作、主动登门、主动联系、主动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和质量。连续十年三任党组书记、主任亲自带领机关处室负责人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20余次,接听电话700余个,与广大听众直接对话,倾听群众的呼声,解答行风、政风方面的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70余件,荣获了《行风热线》群众最喜爱的“十大温暖事件”荣誉单位称号。四是团结协作的精神有了新的体现。机关各处室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做到既严把项目审核关口,又强化项目的建设和监管,既抓经济增长,又抓民生工程和社会建设。在举办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督导检查、哈洽会筹备、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任务等工作中,全委上下通力合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展示了发展改革部门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奋发向上、为民务实的形象。五是完成各项重大任务的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升。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想大事、抓大事、议大事、谋大事,有力地推动了发展改革工作质量和效能的提高。在“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松嫩、三江平原现代农业试验区”上升国家战略、“东北部沿边开发开放规划”得到国务院批准、“黑瞎子岛保护与开放开发”和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作风问题往往是导致腐败的前奏。在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中,我们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通过教育、监督和惩治,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约束机制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组每年都协助委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具体处室和相关责任人。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注重抓好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提拔任用的监督。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省直部门有关干部任职前省直部门党组(党委)听取省纪委派驻纪检组意见试行办法》,纪检组全过程参与干部的提拔、招录、调转工作,严格把关,有效防范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认真落实谈话和约谈制度。按照《省发改委关于驻委纪检组组长约谈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有反映问题的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有不廉洁行为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新提任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四是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后,协助委党组制定了《省发改委转变工作作风十项规定》。为在全委干部职工中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形成遵章守纪光荣、奢侈浪费可耻的良好风气,监察室向全委干部职工发出了五条倡议。元旦春节期间,在委机关及时印发了三期《廉政提示》,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每年年底,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全委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处级在处内全体干部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接受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和监督。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几年来,协助省纪委查办案件3件、向省纪委报告信访结果案件4件、自行调查核实信访举报案件8件、协助国家发改委纪检组查办案件1件、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案件3件。相关违法违纪者,受到了党纪国法的惩处。坚持以查促教,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以查促纠,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坚持以查促建,督促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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