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
纪检组长会议上的讲话
苏 波
(2011年4月26日)
同志们:
上午好!一年一度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组长会议在天津召开,天津市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副市长李文喜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天津市发改委为会议的召开作了精心准备和周到安排。国家发改委党组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张平同志特别强调,系统会议一定要开好,系统联系工作也要很好地坚持下去。过去的一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家发改委党组的充分肯定,这是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驻国家发改委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牛昌文同志将向会议作工作报告,总结2010年系统联系工作情况,部署2011年系统联系工作任务。下面,根据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我代表委党组就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和系统联系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体现在发展改革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发展改革部门的很多业务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们想问题、作决策、做工作,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从人民群众最关切的问题入手,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要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市场价格、教育医疗、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问题,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呼声,通过端正党风、严肃党纪,坚决查处腐败案件、惩处腐败分子,净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和定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中央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贯要求,也是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职责的根本。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繁重,我们要准确把握“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中心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扎实、有序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根据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部署和要求,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我们要按照“十二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稳定物价和治理通胀、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同时,按照中央的要求,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三、坚持强化监督、制约权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中央对加强监督工作高度重视,胡锦涛、温家宝、贺国强等中央领导多次强调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抓好今年政府廉政建设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督。发展改革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项目审批等方面掌握着较大的权力,为社会各界、人民群众所关注。近年来,发展改革部门也发生了一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违法违纪案件,这既有体制机制和干部本身的问题,也有监督和教育需要改进和提高的问题。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非常重要,也非常必要。要围绕发展改革部门业务职能和工作特点,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监督和制约,有效减少干部犯错误的机会,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也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紧密联系驻在部门实际,以监督为重点,全面履行职责。
四、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很高,能够适应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需要。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和反腐败斗争的日益深入,纪检监察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和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工作的能力。一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做到政治过硬,党性坚强。二要牢记使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经济、科技等相关知识,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派驻发展改革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既要精通纪检监察本职业务,也要学习和了解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只有熟悉驻在部门的业务,才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工作做得更好。三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秉公执纪,接受监督,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维护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坚持系统联系、发挥合力,深入推进发展改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多年来,系统联系工作坚持“抓机关带系统,抓系统促机关”,通过系统联系,每年召开一次纪检组长会议,大家相聚在一起,总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共商加强系统联系、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措施,系统联系为大家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搭建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实践证明,这是一项非常好的工作机制。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得到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充分肯定,系统联系制度发挥了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功不可没。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做好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我们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进一步深化系统联系工作,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为发展改革部门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谢谢大家。
坚持以人为本 认真履行职责
深入推进发展改革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牛 昌 文
(2011年4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组长会议在天津召开,受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苏波同志委托,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发改委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总结交流2010年系统联系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1年系统联系工作任务,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共同推进发展改革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
国家发改委党组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主任张平同志强调,要切实抓好全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发展改革部门有效履行宏观调控职责提供有力保证。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志一直高度关注和支持发展改革系统的工作,专门委派一室和监察综合室的同志出席会议并作指导。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的领导同志也参加了此次会议。让我们对他们表示热烈的欢迎。这次会议得到天津市发改委的大力支持,他们为会议的召开作了精心准备和周到安排,让我们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2010年系统联系工作回顾
2010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发展环境极为复杂、各类自然灾害和重大挑战极为严峻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实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一揽子计划,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一年来,发展改革部门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应对金融危机各项政策措施,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大力推动改革开放,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发展改革稳定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继续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10年,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国家发改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926亿元。一年来,系统各单位按照中央纪委工作部署,继续加大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国家发改委积极协助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继续抽调精干力量全程参加了24个中央检查组春、秋两季检查。苏波同志参加了去年秋季的第五轮检查,带领第十四中央检查组对广东、海南两省13个市(县)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检查。委稽察办派出80多个稽察组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十大产业振兴等1400多个扩内需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全面稽察,对部分问题项目作出了撤销项目、收回投资等惩戒措施,确保管好用好中央投资。委内还派出由有关司局牵头的十几个检查组对中央扩内需项目进行了检查。驻委纪检组、监察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全力配合中央检查组和委内业务司局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工作衔接。上海、广东、山西、青海等地发改委从自身的职能出发,加强了对项目决策、计划下达及执行、项目建设进度、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确保中央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海南省发改委会同省纪委、监察厅和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对中央投资项目进行了16轮监督检查,检查项目3074个,提出整改意见1000余条。从中央检查组五轮检查和各地监督检查情况来看,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中央投资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能够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项目建设相关制度,规范合理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推动了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2.加强对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重点产业振兴规划落实,引导产业健康发展。制定出台了101项落实振兴规划的实施细则,加强规划落实的督查工作,开展了工业振兴与技术改造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检查。压缩、疏导和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安全、环保、能耗、质量等指标约束,坚决遏制钢铁、水泥、煤化工等行业盲目发展或重复建设势头,对违规行为严格问责。
3.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农村饮水安全和沼气建设、垦区危旧房改造、农村小水电等民生工程为重点,全年安排334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支农项目。在全系统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建立了项目建设信息旬报、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督促地方落实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督促地方完善惠农工程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河北等18个重点地区开展了节能减排专项督察,对6个地区开展了《节约能源法》执法检查。针对个别地区停限居民用电行为,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整改并进行督导。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将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及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减排电力价格专项大检查,查处电力价格违法案件1094件,没收违法所得2.1亿元,罚款3700万元。
5.加强对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青海玉树地震和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国家发改委按照中央部署迅速行动,紧急下达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抗震救灾煤、电、油、救援机械及其他物资的供应保障工作。全委有关单位切实加强重建工作中的资金和物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同时,按照中央纪委要求,继续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重建工作按照规划实施。四川省发改委进一步强化措施,严密监管每个项目每笔资金,扎实推进“阳光重建”、“廉洁重建”、“安全重建”,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
(二)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规划》牵头任务的落实
1.组织协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各单位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责任制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主体地位,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张平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驻委纪检组、监察局积极协助委党组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加强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年度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陕西省发改委着力抓好“位”、“律”、“责”、“效”四个方面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取得明显成效。山东省物价局健全责任制配套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福建、内蒙古等地发改委、重庆市物价局通过签订差异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季谈会、强化责任考核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2.组织协调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各单位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湖北省物价局开展了学习《廉政准则》,争做“清廉表率”主题教育活动,辽宁、西藏等地发改委和贵州、黑龙江物价局认真组织《廉政准则》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报告,积极开展《廉政准则》知识测试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山东、甘肃、吉林等地发改委和辽宁、安徽、宁夏物价局积极开展“腐败在我们身边”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举办廉政文化建设讲座,营造机关廉政文化氛围。河北省发改委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江西、新疆等地发改委积极开展创业服务年和机关效能年活动,江苏、福建物价局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庆市发改委组织开展“三进三同结穷亲”活动,促进了机关效能的提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3.组织协调抓好《工作规划》牵头任务的落实。各单位根据《工作规划》任务分工,督促和协助驻在部门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由发展改革部门承担的牵头任务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今年3月底,中央纪委惩防体系建设检查组就牵头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发展改革部门落实牵头任务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一是加强投资领域法制建设,破除投资管理体制机制障碍。配合国务院法制办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投资条例》,抓紧研究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推进投资领域法制化进程。二是落实和完善已出台的投资体制改革措施。制定并督促落实《2010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计划》,印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继续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试点,积极指导地方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三是加强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印发《工程咨询业2010-2015年发展规划纲要》,规范咨询评估工作,加强对咨询评估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四是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完善。在去年《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初稿)。
--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审查修改。起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修改形成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促进招标投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印发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加快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研究起草了《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有形市场建设调研,研究提出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指导意见。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配合中央纪委、监察部起草《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对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提出对策建议。二是组织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共抽查审批(核准)项目702个。组织30个检查组对系统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项目4062个,占省本级自查项目的14.85%。三是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重点针对项目信息公开、招标事项核准、项目审批程序等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去年6月底,监察部部长、中央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马馼同志率中央检查组到国家发改委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充分肯定了发展改革部门取得的成效。
--认真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改革方案。根据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确定的原则和方向,结合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四次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同时,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积极开展成品油价格机制运行评估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思路并报国务院。
(三)深入推进监督工作,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1.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各单位按照中央纪委的部署,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国家发改委制定印发了《中共国家发改委党组巡视工作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云南省发改委制定了《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物价局制定了《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督办法》,浙江省发改委制定了《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暂行办法》,北京市发改委制定了《党风廉政教育实施办法》、《特邀监察员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广西、黑龙江、新疆兵团发改委部署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保障机制。
2.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各单位紧紧围绕驻在部门业务职能和工作特点,针对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健全内控机制,排查廉政风险,强化监督制约。国家发改委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国家发改委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方案》,经委党组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天津、河南、湖南、安徽、宁夏发改委和山西省物价局着眼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开展廉政风险评估防范工作,围绕廉政“风险点”和“关节点”制定防控措施,提高监督实效。贵州省发改委针对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后各级发改部门廉政风险大幅增加的新情况,加强对市(州、地)、县发改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通过“下放-查找-防控”三个环节,全面实施从源头上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新机制,促进了系统廉政建设。湖北省发改委开展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效能监察,对在项目审批、建设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实施监察,防止滥用职权和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发生。浙江省物价局严格办事纪律,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对价格收费制定、价格违法案件查处、价格鉴证的监督,规范价格权力运行,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3.不断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一是以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系统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鉴定,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纪检组、监察室及时组织廉政测评和考试,认真负责地作出廉政鉴定。二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干部任职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国家发改委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规定两项法规先行先试工作,组织适用对象报告有关情况,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去年,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规定,驻委纪检组、监察局完成干部任职征求意见回复198人(次)。三是进一步完善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及时提出廉政勤政要求。各单位及时组织召开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会议,提醒大家在新的更重要的岗位上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4.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单位围绕行政审批、政策法规、重大决策等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国家发改委通过门户网站、《国家发改委文告》等渠道,加大宏观调控、体制改革、规划计划、价格管理、节能减排等政策措施宣传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8条。江苏省发改委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暨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准则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并接受群众监督。湖南省物价局以强化行风建设为重点,以打造阳光物价为目标,依托价格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5.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国家发改委对两个委属单位开展了巡视工作,对2009年巡视的三个试点单位进行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较好地解决了个别单位存在的信访举报较多、管理较薄弱等问题,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改进。国家物资储备局修订了《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巡视工作办法》,开展了对青海、江西2个管理局的巡视工作,各管理局、办事处对所属基层单位也积极开展巡视工作,强化了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四)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1.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部署各地全面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了吉林一些企业相互串通、操纵绿豆价格和山东某经销商囤积大蒜哄抬价格案;通报了广西部分米粉生产厂家串通涨价案查处情况,有效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组织开展柴油价格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部分企业高价销售柴油进行公开曝光,维护了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做好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加强对粮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交通运输价格的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2.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印发《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重点对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等突出问题进行检查。组织在京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报,对北京、山东等10个省市执行教育收费政策情况进行督查。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034件,退还学生及家长1.7亿元,没收1.8亿元。
3.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发布基本药物全国基层平均采购价格,包括279种基本药物、513个代表剂型规格品,比去年最高零售限价平均下降44%。降低了部分单独定价药品价格,涉及17大类51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19%,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20亿元。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对超过规定最高零售价和加价率销售药品、规避药品价格政策变相多收费等问题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全年共查处医药价格违法案件1.5万余件,退还病人532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8亿元。
4.继续开展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粮食最低收购价、农村有线电视收费等进行检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减负增收。据对河北等22个省份的不完全统计,查出违规收费案件3527件,违规收费金额1.39亿元。组织开展农机服务收费重点检查,查处了一批农机服务乱收费案件,实施经济制裁881.84万元,其中退还农民650.88万元。
5.着力抓好涉企收费、行业协会收费监管。组织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团收费的治理和规范,取消和降低了一批收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100亿元。组织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检查,查处涉企收费违法案件5643件,同比上升20.3%。组织开展质检收费专项检查和行业协会收费重点检查,对12个中字头行业协会开展了重点检查,着重整治行业协会利用代行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或指定服务地位强制收费或搭车收费等乱收费行为。
(五)以理论研究推动工作实践,调查研究取得新的成果
1.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调研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改革部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规范权力正确行使,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调研活动,通过加强调研,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进全系统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地调研考察了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发改委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情况和成效,在乌鲁木齐市召开了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情况,系统20个单位参加会议并作了研讨交流。在中南、华东片会上也将该课题调研作为工作研讨的重要内容,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深入开展。
2.承担并完成中央纪委部署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领域利益冲突及防范对策研究》课题研究任务。根据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三公”领域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课题研究的通知》要求,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领域利益冲突及防范对策研究”子课题研究任务。从防止利益冲突的角度深入研究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领域预防腐败问题,是一个崭新的课题,也是一个理论性、专业性很强,难度非常大的课题。课题组先后赴江苏、贵州、云南等地进行调研,调研工作得到了系统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完成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领域利益冲突及防范对策研究》课题研究报告,提出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领域利益冲突对策建议,不仅高质量地完成了中央纪委课题研究任务,该课题报告还获得国家发改委2010年度机关优秀研究成果三等奖。
3.开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落实监管对策》课题研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新增中央投资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相关要求和发展改革部门所承担的重要职责,围绕加强对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进行了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赴福建、浙江、山西、黑龙江4省进行深入调研,实地考察了近30个各种类型的中央投资项目,形成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落实监管对策研究》课题报告,从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六)加强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一是举办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来自全国发展改革、物价、物资储备部门的监察室主任和国家发改委机关兼职纪检监察员共15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中央纪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纪检监察查办案件工作及方法作了专题报告;北京、黑龙江、宁夏发改委和江苏物价局作了经验交流。通过培训和交流,学习了知识,开阔了思路,也进一步增强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组织赴美国政府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及投资项目监管培训考察团。组织部分省(市)发改委、物价局从事纪检监察和节能环保的18名司处级干部,赴美国进行“政府节能环保产业政策及投资项目监管”培训考察,拓宽了视野,熟悉了业务。系统各单位也把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能力素质列入重要日程,采取举办培训班、研讨班、以会代训、交流考察等形式学习充电,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联系与信息交流,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各单位更加重视日常联系与信息交流,全年报送各类信息270余份。我们注重发挥国家发改委组局作为中央纪委研究室信息直报点的工作优势,有效整合系统的信息资源,及时向中央纪委上报、推荐系统一些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并通过简报等形式向系统转发了安徽、黑龙江发改委,广东物价局等10个单位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交流了信息,促进了工作。
2010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联系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日常工作交流方面,发展的依然不够平衡,有些单位对日常交流和信息报送工作主动性不强。二是监督方面,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还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三是工作中积极创新意识和创新力度还不够。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和改进。
二、2011年系统联系重点工作
今年的系统联系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为促进“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为发展改革部门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发展改革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中。一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以及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正确理解权力就是责任、干部就是公仆、领导就是服务,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多干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好事实事,自觉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表率。二要大力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作风建设的根本是密切联系群众,要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新关切、新期待作为工作的取向和动力。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出现庸、懒、散等不良风气。三要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中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发展改革部门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障和改善民生、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这些职责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要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改革方案,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和监督,自觉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体现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最直接最有力的体现。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1.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展改革部门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参谋助手,在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中,必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中央权威。
2、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的方案》要求,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检查地方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情况,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与“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衔接、协调情况,制定的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措施是否符合“十二五”规划纲要要求等。
3.继续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今年起,中央不再组织全国范围的集中检查,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地方为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继续搞好监督检查,做好相关后续工作。要按照中央要求,把扩内需监督检查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把扩内需项目作为重点,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整改。
4.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抓好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贯彻落实,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准入门槛,积极提升传统产业。强化强农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落实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农田水利建设等水利项目的监督检查。落实促进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事业和旅游业发展的各项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省级人民政府“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和奖惩措施。研究制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
6.继续抓好对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中央纪委工作部署,继续抓好对玉树、舟曲灾后恢复重建以及推进西藏和新疆加快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抓好《工作规划》牵头任务的落实
今年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关键一年,系统上下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抓好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任务的落实。
1.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推动《政府投资条例》审查修改工作,力争年内出台。加快起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研究起草《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办法》。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和中介机构评估管理。
2.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修改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发布标准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全国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开展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试运行,推动各省级人民政府加快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评标专家库。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核准制,加强招标投标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推进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和有序竞争。认真落实招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健全招投标信用失信惩戒制度,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
3.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把贯彻落实国办《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作为今年深化工程治理工作的重点,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要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问题排查,对新开工和在建项目进行滚动摸排、实时监控,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要加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等重点领域治理力度。要强化日常监管,围绕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等关键环节,查找风险点,加强投资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要继续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巩固和深化治理成果。
4.继续完善成品油价格调控管理方式。以保障市场有效供应为前提,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配套措施,推进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缓解油价调整对群众生活和下游行业的影响。
(四)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继续把群众关心的教育、医药、涉农、物价等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促进价格运行平稳有序。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管,特别是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依法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操纵电子合约等违法行为,抑制投机炒作。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突出对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景点门票价格的检查,及时查处市场价格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节假日市场氛围。开展管理通胀预期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
2.加强教育、医药、涉农等民生价格收费监管,促进民生改善。继续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完善教育收费政策,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管理政策,改革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组织开展全国医药价格大检查,坚决纠正医药价格违法行为,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强化涉农收费检查,落实优惠减免、补贴政策,加强对农民建房、农机推广等收费监管。加强化肥等农资价格、粮食收购价格检查,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3.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发展环境。继续规范涉企收费秩序,清理取消一批收费项目,加快建立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着重检查和纠正越权批费行为,制止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组织开展垄断行业收费专项检查,选择部分地方开展银行收费试点检查,规范相关价格和收费行为。
4.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配合水、电、煤、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措施的出台,适时组织开展相应价格检查。依法从重从快处理超越价格管理权限、擅自定调价,违反规定高价销售,采取价外加价、价外收费等手段变相涨价,以及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确保价格改革政策落实到位,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正确行使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系统上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一是认真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切实保障党员民主监督权利。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从系统来讲,这项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北京市发改委起步较早,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去年,我们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调研活动,推动了这项工作在全系统的深入开展。今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党组部署在全委范围内开展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准备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对全委的工作事项、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查找权力行使的“风险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强化监督对策措施。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发展改革部门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这是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要进一步加强发展规划、体制改革、结构调整、节能减排、价格管理等宏观经济政策措施的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围绕发展改革部门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项目审批、债券发行、政府定价、资源配置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政务公开的支撑作用,深入推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廉政勤政。要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严格执行新修改的行政监察法,促进依法行政。要结合驻在部门业务实际,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防止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解决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促进廉政勤政。
(六)加强学习和调研,进一步提升系统联系工作水平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调研。去年11月,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这是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系统调研的重点,是围绕中央责任制规定的贯彻落实和协助驻在部门党组研究制定实施办法来开展,调研和总结驻在部门在贯彻执行责任制、特别是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的经验做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推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二是开展典型案例收集和调研活动。为促进系统惩防体系建设,通过对典型案件的调查研究,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去年以来,我们在全国发展改革系统部署开展了违法违纪案例收集和调研活动,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共收集2003年以来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160多件。为了深入推进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对策措施,今年我们将继续组织力量对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调研,通过案例解剖分析,提出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的对策和建议,请有关单位继续给予支持和配合。三是积极参加庆祝建党90周年反腐倡廉调研征文活动。年初,中央纪委印发通知,部署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庆祝建党90周年反腐倡廉理论研讨和征文活动,希望各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踊跃参加征文活动,积极宣传和展示发展改革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的要求,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加强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努力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和了解宏观经济形势和发展改革部门相关业务,自觉加强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为进一步开阔系统干部队伍的思路和视野,今年我们将继续组团出国培训。要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坚持原则、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维护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关于物资储备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做了大量的工作,局党组还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和部署。2010年,国家物资储备局党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委党组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储备实力不断增强,储备作用得到发挥,体制机制不断规范,安全稳定得到保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设具有储备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维护广大干部职工根本利益、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为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在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坚持制度创新,规范体制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希望储备系统的同志们在委党组、局党组领导下,深入推进储备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国家物资储备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201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做好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深入推进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发展改革部门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十二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庆祝建党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