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 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苏波
国家发改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下,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保证。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严明纪律,强化监督,确保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我们把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同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把对中央重大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放在重要位置,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为保证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认真研究投资安排和部署监督检查工作,成立了新增中央投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与中央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配合、情况信息通报、信访举报核查等九项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任务、人员、时限、要求”四落实。全面部署,周密组织,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组监察局先后组织召开全委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等,部署对新增中央投资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从投资计划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在投资项目安排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等五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着重强调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对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工作中的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省(区市)发展改革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监督检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以由地方安排的“打捆”项目资金下达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严格检查,狠抓整改,确保管好用好新增中央投资。在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中,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深度参与,按照中央确定的投资方向、重点领域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严格检查,严肃监督,切实加强对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方面立即整改,特别是对项目配套资金不落实、审批工作不规范、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个别地区用新增投资补旧账等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和地区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编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情况通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和通报,促进有关地方、部门和项目单位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新增中央投资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新增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从整改情况看,绝大多数部门和地区都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及时纠正错误,争分夺秒地落实新增中央投资。从目前掌握的经济指标和有关情况看,新增中央投资有效带动了国内需求,已经初步起到了拉动经济、促进增长的作用。
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对中央投资项目的全程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以及投资规模大、工作难度高、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集中开展监督检查,是今年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重点做到六查:一是查进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地方和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二是查投向。检查各地投资安排是否符合中央规定的投向,是否存在将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等。三是查程序。检查项目前期工作是否达到规定的工作深度要求,是否履行了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严格执行了土地、环保、节能、招投标等管理规定。四是查内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情况。五是查资金。重点检查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检查项目单位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或转移、侵占、浪费建设资金的行为,是否将中央投资用于归还以往拖欠款等。六是查管理。检查项目是否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
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在监督检查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纵向指导、横向借鉴、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的联动机制优势,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充分发挥监督合力。为加强沟通、掌握实情,我们多次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对调研中发现的贫困地区配套资金落实困难、部分项目建设进展比较缓慢、廉租房建设面积上限较低等问题,与当地政府充分交换意见,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绝大多数问题得到了迅速有效的改进。我们还加强组织协调,积极配合驻在部门开展工作;与我委各相关司局加强信息沟通,主动会商情况,及时了解掌握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对相关司局的服务与监督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相关司局加快工作进度,规范工作流程;要求各省(区市)发改委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密切配合中央检查组的工作;及时向中纪委、监察部汇报投资计划下达情况,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和进度。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配合中纪委、监察部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开展第二轮和第三轮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中央检查组、中央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监督监管机构的有效联系沟通制度和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防止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出现死角和盲区,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探索,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把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开拓新思路,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新的规律和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把监督检查工作与加强政府投资监督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并以此为契机,探索研究建立科学、健全、有效的政府投资监管长效机制,以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决策、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不断完善对政府投资的监管措施。
管好用好中央投资责任重大,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艰巨。发展改革系统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紧紧围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中心工作,以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政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编者注:此文发表于《求是》杂志2009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