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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凯同志在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05/02/28
来源:中央纪委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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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实施纲要》

推动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2005年2月28日)

 

 

刚才,彭森同志代表委党组对我委2004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05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讲得很全面,我都同意。

过去的一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刚才,彭森同志作了具体总结,概括起来有这么六个方面。一是加强了教育。开展了“两个条例”学习、“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纪律教育、“文明办公热情服务”专题教育、向先进人物学习和警示教育等,促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二是改进了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接待守则》等制度,规范干部的从政行为。三是强化了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审批等重要权力的监督。四是推进了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特别是投资体制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加大了从源头上消除产生腐败土壤的工作力度。五是加大了纠风工作力度。国务院减负办设在我委运行局,我委又是减轻农民负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的主要负责部门,对纠风工作负有重要责任。一年来,认真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教育乱收费、医疗和药品价格检查等,解决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六是严肃了纪律。对个别违反党纪政纪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处理,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各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坚持“两手抓”,使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有力地保证了全委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委上下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和要求的结果。全委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和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付出了大量的心血,为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驻委纪检组监察局的同志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委党组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做了大量细致、具体的工作。在此,我代表委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期望相比,与广大群众、各部门、各地区的要求和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有些单位对廉政工作仍然重视不够,在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的关系上一定程度地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二是有些干部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还不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个别干部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建设规定,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去年我委的各类信访举报52件,不一定每一件都属实,但从侧面反映出,我委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还是存在的。这些问题,有些暴露出来的已经绳之以法,有些还在查处之中,有些还没有暴露出来。三是个别委属单位制度不健全,存在着管理松懈、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顾社会影响的现象,损害了我委的形象。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对于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我委如何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委反腐倡廉工作,彭森同志已经作了全面部署,我再强调以下三点。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我们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并不是耸人听闻,对此,我们必须有充分的认识,警钟要常鸣。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就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执政党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重要的力量之源。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党的执政能力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内外历史经验表明,清正廉洁是执政党取信于民的基本要求。一个执政党丧失政权的最大危险的是脱离群众,而各种腐败现象是脱离群众的集中表现。腐败不但会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会消磨党的意志,涣散党的纪律,侵蚀党的战斗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使党的方针政策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党的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腐败了,不要说提高执政能力,连执政地位都难以保住。历史的和现实的、国内的和国际的大量严酷的事实无不证明了这一点。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先进性是我们党的根本特征,是我们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廉政和党的先进性是什么关系呢?在准备这次会议的时候,我和几位同志一起讨论,认为廉政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是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素质的综合反映。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和党员先进性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窥一斑而知全豹”,一个干部的素质高低,廉政是一个综合指标。一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可以反映出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精神境界是否高尚;可以反映出党员和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对待党的事业的态度;可以反映出党员和领导干部为谁用权、为谁谋利、为谁动情,是否真正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可以反映出他为谁活着,怎样做人。很难想象,一个贪图安逸的党员,会有远大的理想,会善于学习、勤于工作。很难想象,一个贪图钱财的党员、干部,能够自觉抵制社会上的腐朽思想和作风,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也很难想象,一个贪图钱财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这样的人往往法纪的高压线也敢碰。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做好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廉生正、正生公。只有公道、正派才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我们发改委的每一位干部,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能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做到“民为本、国为重、公为先”,才能真正当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参谋助手,做好各项发展改革工作。近些年来中央纪委披露的典型案例和我委查处的一些案例,都充分说明,假如我们的干部不廉洁,为了个人、家庭和亲友的蝇头小利,搞以权谋私、钱权交易或滥用权力,就可能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几千万甚至上百亿的损失,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我委是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之一,用好权就是一切要从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出发。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公正,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就是必须廉洁。

二、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今年初,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的监控体系,逐步形成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坚持抓住教育这个基础,增强广大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抓教育首先是抓学习,要结合我委目前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学习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党章》中关于反腐败的有关内容,深刻领会。今年我委党风廉政教育重点要放在四个方面:一是重视思想道德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丢丑。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积极倡导并树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利为民所谋的利益观、情为民所系的地位观。三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干部工作上尽职尽责,经济上不贪不捞。四是加强党纪政纪教育,使广大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同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

(二)坚持抓住制度这个根本,为反腐倡廉提供保障。

    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有一套好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就会使从政行为更加规范,就会使干部少犯错误。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约束。一是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尽快提出并下发贯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2月24日,监察局已经把我委贯彻《实施纲要》的讨论稿印发给各单位,希望各单位组织力量,认真学习研究,提出修改意见,按时反馈给监察局。监察局汇总修改,报经党组研究后,正式下发执行。二是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制度。要健全决策规则,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防止权力滥用。三是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监督。四是制定对重大权力的监督措施。我委的重大权力主要有政策制定的建议权、投资项目审批权和核准权、部分政府定价的定价权、企业债券发行审核权等,还有一些进出口配额管理、生产许可证管理等权力。相关业务司局要和纪检监察部门一起,下功夫研究约束这些权力的具体办法。

    “天下事之难不在于法之不善,而在于法之不行”,制度只有得到切实执行才能发挥作用。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制度的权威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同时,也要保持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既不能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也不可因人设法、因人改法、因人废法。

(三) 坚持抓住监督这个重点,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强化监督,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没有切实的监督,制度会形同虚设,容易发生权力滥用和腐败。中央对监督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制定了《党内监督条例》、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等,为监督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体制和制度保障。广大干部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重要性,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加强监督要突出重点。我委的监督要抓好以下四个环节:一是委党组,就是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委党组书记,我欢迎全委同志和社会各界对我监督,各位党组成员也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第二是全委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各单位的“一把手”,也是监督的重点。大家既要接受上级监督,也要接受同级监督、下级监督,还要接受监督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第三是各个部门、特别是业务司局的重点岗位。要把掌握重大权力的处,比如项目审批、定价、招投标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权力的处,也作为监督重点,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第四,要加强对委属单位管钱、管物部门和人员的有效监督。现在,社会上有的人打着我和其他委主任的旗号来委里谈事情,或者到有关部门、地方办事,这些现象时有发生,我们几位委领导遇到过。今天,我郑重宣布,以后凡遇到打着我们委领导的旗号办事的,第一,一律不办;第二,马上反映;第三,对于有诈骗行为的,要绳之以法。大家一定要注意这类问题,我们党组成员要接受大家的监督。

(四)坚持惩防并举,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严厉惩治腐败,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今年,要继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为了切实解决当前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跑官要官”的,放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参与赌博的,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的“五种行为”严肃处理。除以往严肃查处的以权谋私等情况外,这“五种行为”也要作为查处的重点。今天,我们在这次大会上明确,作为铁律,我委的干部,不论是机关的、还是事业单位的,不允许有这种行为。如果有了,有一件严肃查处一件,有些行为要先停职,再处理。要把这一条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要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及时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五)坚持用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通过改革,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是有效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也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性认识的深化。这方面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任务还很重。结合发展改革业务,今年我委在反腐倡廉抓源头方面要重点推进以下四项工作。一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应该成为我委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要明确公开范围和内容,探索公开的形式和手段,完善相关制度,确保政务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请办公厅、监察局会同有关单位,抓紧研究具体办法。二要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要继续进行清理,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决不能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虽然我们已经下放了一部分权力,但还有一部分权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法制的健全,可以放给市场、中介组织或者地方的,要研究进一步下放。要抓紧研究制定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三要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我们多次会议已经讲过,包括完善备案制度、核准制度、政府投资审批制度等。特别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招投标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政府投资监管机制。请投资司会同有关司局落实。四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力度。在去年的民主生活会上,委党组征求各单位的意见中,绝大部分司局提出我委应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力度,包括各司局之间、司局内部一些岗位的轮换交流。这些提议很有道理,对于提高干部的素质、培养干部,大有好处。同时也是对干部的爱护。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制度。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全委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齐抓共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管总体、带有全局性的基本制度,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年初,委党组印发了《国家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自觉贯彻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否扎实推进,主要领导是关键。各单位主要领导,工作都非常忙,但不论多么忙,也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到日程上来,常抓不懈。要坚持经常抓、主动抓、自觉抓,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抓手,坚持“一岗双责”、“守土有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担负起应有的责任,做到心中有位置,身上有责任,工作有力度。各单位也要督促下属单位、各处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做到廉政工作和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体明确、权力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的责任体系。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因责任制不落实或措施不力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定期研究廉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纪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任务分工》要求,我委在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方面负有重要职责,其中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制,以及建立加强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工作机制等方面,我委还是牵头单位。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这些工作。

(二)完善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在中央纪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单位各负其责,依靠全委同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发挥整体合力,共同做好发展改革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党组要对全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责,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在党组的领导下,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委党组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各业务司局、委属各单位要加强和纪检组监察局的联系,重要情况及时沟通,重要会议、重大项目评审等重要活动要邀请纪检组监察局参加,主动接受监督。比如人事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全过程请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在党组会讨论前,还专门征求纪检组监察局的意见。纪检组监察局不同意的,不能上党组会讨论。三是委直属机关纪委和纪检组监察局要建立工作会商机制,要搞好协调,机关纪委要接受纪检组监察局的指导。四是建立重要信访举报回复制度,有关单位对纪检监察机关要求查实的信访举报件,要如期查实和回复。

此外,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督察机制,定期检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推动工作的开展。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协作的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测评机制,搞好科学分析,提高反腐败工作的预见性。建立保障机制,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

(三)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

领导干部能否廉洁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领导干部做得如何,对于身边的干部起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对于整个单位的党风、政风建设有着重要的带头作用。“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发挥得好,整个单位的风气就正、问题就少。如果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不为群众做好的样子,反而带头违法乱纪,他肯定也带不好队伍。从最近全国查处的一些案件看,串案、窝案很多,有许多是主要负责同志出了问题,败坏了风气,带坏了干部。所以,各司局、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首先自己要正,就是为政要廉、办事要公、用人要当、作风要实。要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光明磊落,一身正气,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全委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去年,我委开展了“文明办公热情服务”专题教育活动,服务意识逐步加强,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当然,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还任重道远,要常抓不懈,巩固和发展教育成果。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年。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推动我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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