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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研究制订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和指标体系,构建了各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着力发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的指挥棒、晴雨表和助推器作用。
一是在指标设计上,注重对标对表与联系实际相结合。在指标设计中既充分与国家要求对标对表,又适当结合上海实际创设地方特色指标。比如,针对部分区提出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不能完全反映区域发展实际情况,上海创新性设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复合指数”指标,以充分体现对各区经济发展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高的目标导向。又如,为引导各区注重特色差异化发展,在指标体系中单独设立了1类各区特色优势指标,由16个区各2项指标组成,强化锻长板、强优势、重特色的发展导向。
二是在综合绩效最终评价上,注重绩效评价指数与发展进步指数相结合。为综合反映各区高质量发展总体水平,按照指标体系、权重和指数计算方法,计算形成绩效评价指数。同时,为更好动态反映各区当期努力程度和进步状况,结合上海各区发展实际引入了发展进步指数,重点评价各区评价指数比上期提升幅度,充分体现各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力度、进步速度。
三是在结果使用上,注重绩效评价与考核应用相结合。将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年度绩效考核的基础履职部分充分吸纳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强化指挥棒、晴雨表、助推器作用,引领全市各区形成高质量发展“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