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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至额济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批准

发布时间:2014/01/02
来源:基础设施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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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哈密至额济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新建额济纳至哈密铁路,有利于促进沿线地区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构建新疆与东北、华北地区便捷的运输通道,完善路网布局,同意报来的项目基本建设方案。

二、建设方案及主要技术标准

(一)建设方案

线路起自临策铁路川地托站,经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甘肃省肃北县、新疆自治区哈密市,终至兰新铁路哈密东站,新建线路长度629.9公里。

(二)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Ⅰ级;正线数目:单线,预留双线条件;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1200米;牵引种类:内燃,预留电化条件;牵引质量:5000吨;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部分车站预留1700米条件;闭塞类型:自动站间闭塞;建筑限界:满足双层集装箱限界标准。其它技术标准执行《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50090-2006)、《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50091-2006)。

规划输送能力:客车3对/日,货运3000万吨/年。

三、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为98.7亿元,其中工程投资94.9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3.8亿元。资金来源为:资本金按50%考虑,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新疆自治区负责各自境内段征地拆迁工作和费用,征拆费用经各方认可后作为地方政府出资计入股份;其余资本金由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出资,其中呼和浩特铁路局使用铁路建设基金等资金,其他相关企业自筹解决。资本金以外50%资金利用中国农业银行等贷款。临策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铁路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

建设工期为3年。

四、下阶段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筹措方案,明确各股东单位出资方案,确定各方责任。抓紧研究资金保障措施和运营补亏方案。

(二)研究明确本线与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接轨方案,预留疏解线设置条件。

(三)优化风沙区线路平纵断面设计,借鉴相邻线防沙治沙经验,合理确定防沙固沙的范围及措施。

(四)加强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落实征地拆迁、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和措施。

(五)切实落实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各项措施,做好社会稳定相关工作。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保证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参信息化部在通信迁改等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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