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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聚焦用工用能物流多方面,从延续、完善和新增三方面细化政策措施,着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精准帮扶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继续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至2022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继续执行总费率1%(单位费率0.5%,个人费率0.5%)的政策;工伤保险企业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降低0.15%再下调50%,工程建设项目费率下调至0.5%。上半年,全省共为参保企业(单位)减轻失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3.5亿元。
(二)健全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着力形成布局合理、点面结合、精准有效、机制健全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网络。以提高培训质量和层次为目标,全面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持续推进各类专项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和脱贫劳动力等城乡各类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截至6月底,完成补贴性技能培训5.27万人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2.7%。
(三)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普惠性稳岗返还和保障扩围政策,同时继续放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为参保缴费满1年。上半年,为7619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2700多万元,为87名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约12万元;累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00多万元,惠及职工1900多人次。
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全面落实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改革任务,按照新核定省级电网的输配电价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国家核定我省第二监管周期平均输配电价为每千瓦时0.0967元,比第一监管周期下降了5分左右,年可减轻我省电力用户电费负担13亿元。加强电力直接交易,不断完善中长期交易规则,规范中长期交易合同签订,强化系统软硬件支撑,推动青海电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有效减轻企业用电支出,通过增加交易频次,缩短交易周期,积极消纳清洁能源等举措,2021年上半年累计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过12亿元。
三、降低公路运输成本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保障农副产品运输车辆优先运行。截至6月30日,全省上半年累计免费放行绿通车辆约24万辆次,减免车辆通行费1700多万元。推进简化道路运输车辆年审手续、推动办理普通货车“三检合一”、异地年审等措施,2021年上半年共计完成外省车辆检测1600多台,切实降低了运输业户的制度性经营成本。
四、推动物流枢纽建设工作
支持格尔木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积极帮助国家物流枢纽核心项目青新藏(格尔木)商旅物流中心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缓解项目资金筹措压力。督促有关地区加快西宁双寨国际物流城暨青海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城、青新藏(格尔木)陆港商旅物流中心等重点物流项目建设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