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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税费成本|江苏省持续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发布时间:2021/08/09
来源:运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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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先后出台“苏政50条”、“苏政办22条”,重点围绕降本增效、税费减免等方面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一)进一步优化减税政策。延长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至2021630日。202115月共减税超过12亿元,有效支持困难行业和中小企业爬坡过坎,克服经营困难。

  (二)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0129号)精神,本着统筹谋划、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近年来全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清理规范情况,下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项目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1189号),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规范保留的收费项目,进一步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三)推进收费项目清单化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按照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规定,编制印发了江苏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和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含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清单外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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