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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近期正式印发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以下简称《清单(2019年版)》)。

《清单(2019年版)》在保证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减和优化了管理措施,丰富了信息公开内容,整个清单更加成熟完善,以清单为主要形式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一是纳入地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或禁止限制目录),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全国一张清单体系更加完善。二是及时纳入新设立的措施,增列部分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进一步丰富地方性措施,确保合法有效准入措施全部纳入。三是放开一批有含金量的措施,移出部分不符合清单定位的措施,持续推动缩短负面清单长度。四是公布清单措施主管部门,完成清单事项统一编码,为实现一目了然、一网通办奠定基础。五是广泛听取并吸收有关部门、各地区、相关行业协会和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清单更加全面准确反映市场主体的诉求和期盼。

《清单(2019年版)》共列入事项131项,相比《清单(2018年版)》减少了20项。清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经济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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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22
来源:体制改革综合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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