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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发布时间:2014/01/21
来源:社会发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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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等七部门制订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提升计划》旨在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经过3年努力,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

《提升计划》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提高普及水平。针对实名登记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残疾状况和教育需求,采用多种形式,逐一安排其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大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提高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比例。二是加强条件保障。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三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研究制订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健全适合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教材体系。扩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规模,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体系。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据了解,2008-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47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182所,基本实现中西部地级城市和30万人口以上县或残疾儿童较多的县,都有1所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学校,基本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2012年,为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中国残联启动实施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建设,拟在“十二五”期间支持一批特殊教育师范院校、残疾人高等院校和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支持范围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目标是加快培养特殊教育师资力量,扩大残疾人中、高等教育培养能力。2012-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6亿元,支持了42所学校新建或改扩建急需的特殊教育基础设施,装备必要的教学、康复实验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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