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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灵寿县脱贫村的特色农产品进入集中上市期,为帮助巩固脱贫成果,更好发挥消费帮扶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派驻灵寿县挂职干部主动帮助南洼村合作社开展蜜桃销售工作。
挂职干部在蜜桃成熟前,即与合作社、快递公司、货运物流等各方联络对接,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推介,统计购买需求量。针对部分需求量较大的订单,挂职干部还专门联系货车进行点对点运送。此轮销售季,挂职干部帮助合作社销售蜜桃约5000斤,销售额达到3万余元。
下一步,挂职干部工作组将持续关注灵寿县特色农产品上市情况,继续对接有关方面开展消费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