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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经司近日赴山东省调研农村沼气、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工程

发布时间:2009/08/18
来源:农村经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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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新增中央投资安排的农林水利项目建设情况,特别是农村沼气、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工程建设情况,近日,农经司高俊才司长带队赴山东省进行了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

关于农村沼气工程,农经司认为,从山东和其他省区调研的情况看,户建和联户建沼气池具有:一是平均每户的投资成本低;二是可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拉动内需的效果较好;三是处理粪便、改善卫生条件的作用,是大中型沼气工程替代不了的;四是农户用气的费用节省等优点,所以要因地制宜,根据农民意愿,继续重视户建、户用沼气池的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体系建设,防止因缺乏原料、缺少配件等造成用气不方便甚至成为废池;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村沼气的建设以户用沼气为主,但并不局限于“户建沼气”。农村沼气的投资安排应注重提高户用沼气的普及率、巩固率和方便度,在大中型沼气工程的投资安排上,应优先安排给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沼气自用、发电自用等暂不给农户供气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可适当兼顾。

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经司认为,在加大建设力度的同时,要加大改革力度,因地制宜,积极运用市场手段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到工程建设与管理中来,采用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等方式,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要合理确定供水水价,如水价过高,群众承受不起,如水价过低,则不能保证正常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资金,不利于工程的良性运行和筹集社会资金;在规划和建设中,要积极推行农村集中供水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城镇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同时,要加强水质检测,尽量使农村供水的水压、水质和用水方便程度等与城镇一样,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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