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机关司局 > 价格司 > 重要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2
来源:价格司
[ 打印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6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645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

2026年,国家继续在稻谷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28元、129元和131元。

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引导农民合理种植,加强田间管理,促进稻谷稳产提质增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2026331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