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我委在广东省召开推进“三项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现场会,彭森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广东、湖南、江苏、上海等省(市)交流研讨了当地稳定“菜篮子”价格的经验做法,这四省市的经验对其他地区做好相关工作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现将这些材料刊发,供参考借鉴。
以“三项建设”为抓手
着力构建稳定“菜篮子”价格长效机制
广东省物价局
一、找准定位,打造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有形抓手
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推进“三项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改变了长期以来物价部门只对农副产品终端价格进行调控监管的做法,使价格调控监管延伸到生产、流通和零售环节,形成完整的价格调控链条。在推进过程中,我们以保供稳价为目标,在确保各环节有机衔接的前提下,确定“三项建设”的各自定位。
第一,抓蔬菜大棚建设保生产。扶持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新建、改建大棚设施,重点针对菜心、大白菜、生菜、萝卜、茄子等城乡居民消费较多的品种,扩大大棚菜种植面积,增强蔬菜生产应对自然灾害和极端气候影响的能力,防止蔬菜出现季节性、灾害性减产,影响供应、消费和价格。
第二,抓冷藏设施建设稳供应。针对农副产品,特别是蔬菜不易收储的特点,扶持大型农副产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增加冷库布点,改善冷库运营条件,逐步增加农副产品收储品种,扩大冷藏储备规模,增强农副产品供应调节特别是应急供应能力。
第三,抓平价商店建设降价格。这是当前我省推进“三项建设”的重中之重。平价商店是联结“菜园子”和“菜篮子”的关节点,是稳定农副产品价格的“牛鼻子”,也最贴近广大群众。建设平价商店最重要的目的,就在于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合理降低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使群众直接受益。但“平价”不是靠行政指令,而是遵循市场规律,用市场经济的办法,主要通过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把销售价格降下来。平价商店平时一般要按低于市场15-20%的价格销售,价格异动时则按政府调控价格销售,承担稳定价格的责任。
二、合理规划,明确“三项建设”目标任务
综合考虑地区农副产品产销能力、城镇人口数量和分布、蔬菜基地既有设施、冷库现有规模和布局等情况,按照因地制宜、辐射带动、分步推进和基本满足市场调控需求的原则,统筹安排“三项建设”的规模与进度。在蔬菜大棚建设上,目前我省蔬菜种植面积1700多万亩,其中复种面积500多万亩,力争“十二五”期间,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建设30万亩蔬菜大棚,其中今年已安排扶持建设5万亩。在冷藏设施建设上,按照满足全省大中城市5-7天需求的储备规模,力争到“十二五”期末,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建设冷储规模达20万吨的冷藏设施。在平价商店建设上,按照平价商店进入每个社区的目标要求,今年我省将试点建设不少于600家平价商店,明年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形成规模,力争用2至3年的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社区的平价商店网络。
三、因地制宜,推动“三项建设”务求实效
我省不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推进“三项建设”,既要确保全面覆盖,也要因地制宜,考虑地区差异,鼓励多元发展。
在区域分布上,蔬菜大棚建设主要依靠主产区或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相对集中的地区,冷藏设施重点分布在大型农副产品储备企业比较集中、物流比较发达的珠三角地区,平价商店则以农副产品消费量大但自给能力相对薄弱的中心城市为重点建设区域。同时,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由省选择规模化标准化程度较高、辐射能力较强的蔬菜大棚和冷藏设施建设项目直接扶持;鼓励主产区的大型龙头企业直接在主销区特别是特大城市设立平价商店。目前已确定7家蔬菜基地和5家冷库作为试点由省直接扶持建设。
在建设主体上,平价商店建设主要以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同时鼓励大型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粮油供应网点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例如,广州、东莞、清远等市主要依托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平价商店。广州市白云区新供销购物广场黄边平价商店,经营面积约4000平方米,经营农副产品500多种,其中蔬菜价格一般比周边市场低10-20%,禽蛋低5-10%。惠州和湛江等市在依托供销系统建设平价商店的同时,还充分发挥大型企业连锁经营、管理规范的优势,建设平价商店网络。目前,惠州已建成35家,年内可建成60家;湛江已建成15家,辐射常住人口约40万人。韶关市则重点依托国有农贸市场,目前已建成7家平价商店。
在运营方式上,鼓励多种方式并存。从设立形式看,可灵活采取平价市场、平价超市、平价专区、平价专柜、平价直销点等多种形式设立。从经营范围看,可以设立同时经营粮油肉菜禽蛋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综合性平价商店,也可以设立专营粮油或肉菜的专业性平价商店。从实现产销对接的途径看,除“农超对接”、“农店对接”、“场地对接”外,鼓励大型农副产品生产企业自产自销、产销一体化。
四、政策扶持,创造推进“三项建设”的有利条件
推进“三项建设”,我们在始终坚持企业自主经营原则的同时,政府积极创造条件,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一是使用价格调节基金适当补贴。我省将价格调节基金作为推动“三项建设”的切入点和主要扶持手段,同时也以加快推进“三项建设”倒逼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局面。自去年底全面启动“三项建设”以来,按照“量入为出、择优扶持”的原则,对蔬菜大棚按每亩5000—10000元的标准补贴建设资金;对承担应急储备任务的冷藏设施,按照设施规模,区分省级重点扶持项目和地区性扶持项目,分别安排一定数量的基金给予补贴;对平价商店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其营业面积、营业额及约定价差幅度核定,发生价格异动时则按其销售农副产品的数量、调控价格与市场平均售价的价差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与实际差额要基本相当。去年底,我省已使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5000万元扶持蔬菜大棚、冷藏设施和平价商店建设,今年计划安排的基金还将大幅增加。惠州、湛江市在投入本级价格调节基金565万元和260万元扶持“三项建设”的基础上,近期还将投入800万元和320万元。
二是实施税费优惠。按规定减免平价商店的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减轻税收负担。实行用电用水价格优惠,其中用电价格执行所在价区对应电压等级的非普工业电价标准、用水价格执行居民用水分类价格。在实际操作中,单纯经营平价农副产品,并可单独装表计量水电的平价商店,其全部用电用水均可享受该项价格优惠;兼营其他商品或不能单独装表计量水电的平价商店,则以平价农副产品经营面积占其全部营业面积(含仓储面积)的比例作为分摊系数,计算可享受价格优惠的水电用量。同时,我们还着手规范进场费、摊位费等涉及农副产品流通的收费,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
三是给予经营场地支持。针对平价商店建设初期存在的经营场地有限、增加布点困难等问题,出台具体政策,要求各地在编制修改城市规划时配置一定面积作为平价商店经营场地。结合居住社区建设、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三旧”改造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统筹安排平价商店经营场地;新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设施配套要优先考虑安排平价商店经营场地,既有小区则要挖掘空间潜力解决场地问题。同时,盘活政府现有物业用于平价商店建设,按低于市场价格计算租金。
五、规范监管,引导“三项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为保障“三项建设”健康持续发展,我们在大力推进的同时,注重制定“游戏规则”,加强监管。
一是严格资质监管。规定必须具备基本条件,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和物价部门确认资质才可作为平价商店,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在蔬菜大棚和冷藏设施建设方面,则重点明确了申请使用价格调节基金予以补贴的条件,以及审核程序。
二是实行契约管理。凡参与“三项建设”的经营主体,均须与物价部门签订协议,对产销对接、保障供应、稳定价格做出约定。通过契约管理,不仅明确了政府与经营主体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体现市场运作的原则,也将蔬菜大棚、冷藏设施以及平价商店各环节的运作有机衔接起来,形成完整的调控链条。省统一制定了协议书示范文本,由各地在与经营者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细化补充。
三是完善监管制度。我们对平价商店名称在全省做了统一规范,并通过向社会有奖征集,确定以体现平价内涵的“绿色笑脸”作为统一标识。对平价商店经营的品种实行目录管理,将粮油肉菜禽蛋等农副产品中的大众品种作为其主营范围,目前已公布第一批6类共40个品种,要求平价商店实际经营品种达到规定比例。还指导平价商店建立了台账制度,并规定经营平价商品必须采用专用明码标价牌。
六、加强宣传,营造推进“三项建设”的舆论氛围
“三项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加强宣传非常必要。对此,汪洋书记高度重视,专门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媒体注意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在宣传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一是主动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争取支持。在引导各媒体积极参与报道的同时,我们与南方日报联合推出了“平价商店建设之探”、“平价商店建设之问”、“平价商店建设之辨”,以及“广东平价商店城市行”等系列专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了我省大力支持,在我省平价商店建设现场会期间,邀请了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财经频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国家主要媒体进行广泛深入报道。二是突出宣传重点。围绕“什么是三项建设、为什么要推进三项建设、怎样推进三项建设”等,通过动态报道、理论探讨、政策解读,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三是方式灵活多样。通过新闻发布会、组织媒体实地采访、专题采访、深度报道、连载报道、专版报道等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地进行宣传。自开展“三项建设”以来,先后有50多家媒体做了广泛报道,凝聚了社会共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项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目前我们还刚刚起步,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今后,我们将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此次现场会为强大动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加快推进“三项建设”步伐,将任务分解到各地,实行年度目标管理,尽快形成规模。二是指导各地在省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规划,并抓好落实。三是强化监管,量化考核指标,确保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得到全面履行。四是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扩大基金征收规模,规范基金使用管理。同时,拓宽基金使用渠道,在不盈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投资“三项建设”的途径和办法。在此,恳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开政策口子,支持我省先行先试。五是加强理论探讨,围绕完善“三项建设”工程、构建稳定“菜篮子”价格长效机制等问题进一步深化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