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我委在广东省召开推进“三项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现场会,彭森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广东、湖南、江苏、上海等省(市)交流研讨了当地稳定“菜篮子”价格的经验做法,这四省市的经验对其他地区做好相关工作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现将这些材料刊发,供参考借鉴。
积极探索蔬菜价格惠民模式
着力提升价格公共服务效果
江苏省物价局
稳定蔬菜价格是调控价格总水平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和社会稳定。去年以来,我省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基础上,结合省情,按照“政府倡议、企业运作、舆论引导、社会监督”的总体思路,积极探索稳定蔬菜价格惠民模式,努力提升价格公共服务能力与效果。
一、深入调查研究,理清稳菜价思路
去年,蔬菜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多数品种创出历史新高,成为拉动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和影响居民基本生活费支出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为摸清各方面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我省采取领导带队调研、典型跟踪调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剖析了影响蔬菜价格持续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流通环节多。蔬菜经田头集中、产地收购、长途运输、销地批发、再到零售,需要4-5道环节,销价比购价一般高出2-5倍,高的达5-8倍。二是成本费用高。农资、土地承包费、柴油等涨价增加蔬菜生产流通成本,蔬菜市场建设等投入市场化程度高,销售费用支出不断增加。三是组织化程度低。目前,蔬菜分散生产与分散销售的矛盾仍很突出,产销规模小,衔接不畅,不确定因素多,供应与价格波动大,居民“买菜贵”与农民“卖菜难”矛盾并存。四是市场行为不规范。蔬菜批发与零售竞争不充分,哄抬价格,欺行霸市等导致部分菜价虚高,多种因素致使菜价贵在了“最后一公里”。如常州市百菜园蔬菜基地在该市农贸市场设立直销摊位,由于菜价低,一度引起摊主联合“罢市”。此外,郊区蔬菜与大田蔬菜面积减少,外地蔬菜与设施蔬菜供应成本增加,也推动了菜价上涨。在调查分析菜价高的成因之后,我省以发展蔬菜生产为基础,明确了“突出产销对接、突出惠民销售、突出清费减负”的稳菜价思路。
二、推行产销对接,降低流通成本
在大力发展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各级价格、农业、商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合作,通过试点联动、展销洽谈等市场经济手段,进一步推行产销对接,减少流通环节。一是鼓励“农超对接”。引导和组织农民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签订产销合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明确对接蔬菜品种、质量要求与结算价格,实行基地统一生产,统一加工,在超市设立直供直销专区或专柜,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去年以来,全省约有200多家大型蔬菜合作社与超市建立了稳定的对接关系,累计销售蔬菜16万吨以上。二是服务基地蔬菜直销社区。苏州市物价局从1月初起,在平江、沧浪、金阊三个古城区设立直销网点,将基地蔬菜直接供应到社区,平均销售价比周边集贸市场低35%以上。目前,直销品种已由蔬菜逐步增加到豆制品等12种农产品。三是引导蔬菜龙头企业进社区开直销店。南京市物价局制定了蔬菜副食品社区直销店价格试点联动方案,试点期间采取租金补贴等措施,引导蔬菜种植龙头企业在城区开设平价直销店,通过统一店面设计,统一标识等,延伸与做大原产地品牌。宿迁市利华生态农业示范园去年在市区开设3个蔬菜直销店,销售价格比超市同品种低10%-20%。四是组建合作联社进社区销售。我省去年7月出台了工作方案,采取统一联社标识、统一门店装潢、统一注册“苏合”牌商标等,推进组建农民合作联社进城开设直销店、直销窗口或自营超市,销售蔬菜等农产品,逐步建立起覆盖全省的销售网络体系。扬州市22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组建润泽合作联社,在市区开设8家连锁店,同品种蔬菜价格比集贸市场或超市低10%-20%,个别品种低50%以上。五是增加菜农直销摊位。南京市制定“定菜农身份、定生产基地、定销售摊位、定安全责任”的直销办法,在农贸市场增加500个蔬菜直销摊位,摊位费减免50%。
三、倡导惠民销售,平抑蔬菜价格
在推行产销对接,减少蔬菜流通中间环节的同时,我省把倡导蔬菜价格惠民销售作为保持蔬菜价格相对稳定的又一个重要抓手,创新思路,不断探索完善菜价惠民活动的方式方法。一是引导蔬菜惠卖。落实本地蔬菜基地货源直供超市,或由超市直接采购,压缩流通环节,实行特价惠卖,销价低于市场均价20%—30%。苏州市物价局“两节”期间,组织市区25家超市、生鲜门店设立惠民蔬菜价格销售专区,实行零利润销售或进价直销蔬菜130万斤,惠民让利总额65万元。二是引导特价促销。在菜价较高的特殊时期,引导超市每天选择一部分蔬菜品种,推出“一元菜”等特价惠民促销活动,在降低菜价的同时,吸引聚集人气,增加其它商品销售。无锡、镇江等市引导超市推出多种打折方式销售蔬菜,每天有4—5种蔬菜价格低于一元。泰州市物价局组织8家大型超市将次日蔬菜等30多个农产品让利价格、供应数量、供应时间等在多种媒体上统一发布,平均价格降低25.4%。三是引导“价比三家”。在已建立全省民生价格信息公开机制的基础上,扩大蔬菜价格监测范围和监测频率,将蔬菜具体品种的批发、零售价格和各销售网点价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社区公示栏等发布,引导与帮助居民扩大选择范围,促进超市之间通过市场竞争,降低价格。四是引导平价菜进校园。去年12月下旬,全省在南京统一组织了农民合作社、超市、高校对接会,引导平价菜进校园,进一步扩大高校蔬菜副食品集中采购渠道和范围。去年以来,我省高校食堂普通饭菜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四、优化价格环境,减轻经营者负担
在已采取对农民合作社减免收费项目,对运输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及加工品,实行免费发放“绿色通道”通行证制度,助推蔬菜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我省重点缓解了末端环节蔬菜销售成本高的矛盾,促进价格环境优化。一是开展清费减负。全省从去年12月1日起,降低政府投资及国有流通企业所属农贸市场摊位费标准,降幅不低于20%,对摊位费实行备案管理,部分省辖市实际降幅达50%。全省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将于近期出台。二是实行价格优惠措施。南京对289家农贸市场用水由执行工商服务业价格3.4元/吨,下调执行生活类用水价格2.8元/吨;免收1.26万台农贸市场电子秤检定费、卫生培训费。我们已会同省工商、商务、农委等部门制定了对农贸市场等蔬菜产销流通实行扶持优惠政策的意见。三是规范农贸市场价格秩序。部分市出台了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制作统一格式的价格公示牌和摊位费租金公示表,张贴于市场醒目位置,还制定了蔬菜经营者诚信评价考核体系,引导诚信经营,防止串通涨价,哄抬蔬菜价格。扬州、镇江等市在农贸市场建立收费公示制度,设立了价格监督服务台。
五、工作成效与体会
我省探索完善蔬菜保供稳价机制,开展菜价惠民的做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重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抑制菜价过快上涨成效初显。去年11月,全省鲜菜价格同比上涨31.6%,涨幅比全国高10.3个百分点,去年12月至今年2月,同比分别下降9.2%、12.5%、2.5%,涨幅比全国分别低3.5、14.5、8.5个百分点。我们的工作体会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注重协调。菜价惠民工作涉及面广,我们注重发挥省、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建立蔬菜价格指数通报制度,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为领导重视,部门协调,快速互动,形成合力打下了基础。二是注重引导。以政府倡导和市场运作为主,重点在农民“卖菜难”与市民“买菜贵”之间搭建载体与平台,努力实现惠民利企与各方共赢。三是注重手段。我省适应形势发展,把握时机,丰富价格调控手段,在争取全省保留价格调节基金的同时,省财政每年增加5000万元,列入预算,不再面向社会征收。苏州专门建立了蔬菜价格调控基金,实行“政府补贴,实效挂钩”,专项用于补贴市场管理者。四是注重宣传。我省各级价格部门定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过报纸、电视、政风热线、政府网站等多形式营造氛围,对于扩大工作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作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兄弟省市先进经验,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要求,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扎实推动蔬菜以及其他商品价格惠民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深入持久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