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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物价和明码标价情况

2010/06/17 价格司

编者按:今年5月,我委退休干部李培初同志赴台湾旅游,对台湾的物价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仔细考察。现将他撰写的《台湾的物价和明码标价情况》一文刊发,供参考。

 

台湾的物价和明码标价情况

李培初

 

这次到台湾,我顺便考察了当地在吃、住、行、娱四个方面的物价,总的感觉台湾的商品价格和收费要比大陆贵。1、吃的方面:一袋1.5公斤包装的大米,195元新台币(以下均为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3元。切片面包一包(119克)18元,约合人民币4元。不大的奶油面包20元一个,包子(有肉和豆沙多种)一个18元,约合人民币4元一个(北京的只有2元左右)。凤梨酥一盒(10个)250元,约合人民币55.5元。牛肉干0.5公斤280元,约合人民币62.2元。咸鸭蛋一盒(6个)99元,约合人民币22元。西红柿0.5公斤40元,约合人民币8.8元。菠萝0.5公斤20元,约合人民币4.4元。扁豆0.5公斤110元,约合人民币24.4元。2、交通、邮电方面:计程车(出租车)按表计费,基价(1.5公里)70元,约合人民币15.55元。台湾往大陆邮寄一张明信片资费9元,约合人民币2元。3、景点门票:台北故宫门票每人次250元,约合人民币55.55元。垦丁公园门票40元每人次,40以上团体打8折,70岁以上老人、6岁以下儿童免票,残疾人、退休人员优惠票20元每人次。4、宾馆和服务收费:我们在一县住的饭店,双人床标准间每天2500元,约合人民币550元(同等条件的饭店,在北京只需二三百元)。在台北六福客栈干洗一套西服370元,约合人民币82元;水洗一件夹克衫180元,约合人民币40元;牛仔裤140元,约合人民币31元。

台湾的商品和收费明码标价做得很好。在公园进出口处都有票价和优惠标准(大陆已基本做到),对买卖双方都很方便,是政府有规定还是企业自觉行为不得而知。商店里看不到有什么“跳楼价”、“全市最低价”、“买一赠一”等虚假宣传广告。有的商店在一个柜台上,一边写上“八折优惠”,另一边标上“不二价”,这就是明码实价,哪怕私人小商店和参观点路边的个体户也是这样。有两次我在参观点个体小商店买水果,试图用在大陆的方式进行讨价还价,结果对方一块钱都不让。有一位小商店老板对我说,你们大陆来的客人喜欢讨价还价,我们这里不习惯。做买卖讲诚信,我标的价不按这价格卖,我对你是欺骗,不诚信,买东西的客人也会感到这位老板标的价格虚高不诚实,下次可能不会来照顾你生意。短短几句话,讲得非常有道理。所以明码标价是诚信问题,也是生财之道。在阿里山,导游统一组织我们到一家商店去购买阿里山的高山茶,老板是村长,很会做生意,给我们一边品尝、一边介绍各种高山茶,每种茶叶盒上都标明价格,最后他说为了优惠北京来的客人,今天如买某某茶叶买一盒送你们一盒,如买某牌茶叶(价格较贵)买一盒送另外两种茶叶一盒。客人走后,我悄悄问老板,我再多买几盒,价钱是否可以再便宜一些,试验性的进行讨价还价,他也说不行,这也算是明码实价吧。

最后,我感到海峡两岸的旅游事业,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还有发展空间。旅游是人流,涉及到吃、住、行、娱、购物等多方面,影响到第一、二、三产业发展。双方做好这份工作,对两岸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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