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就部分媒体和有关方面反映的廉价药品市场短缺问题,2007年5月我们委托中国价格协会、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课题组开展了专题调研,研究表明:廉价短缺药品确实存在,但数量有限,而且短缺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将研究报告简要介绍如下:
一、研究方法
长期以来,对廉价药品并没有一个完整的定义。课题组研究提出的“廉价药品”应具有三个要素:一是必要性。廉价药品应为某种疾病所必需的治疗药品。二是代表性。廉价药品应纳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实施的,规范药品使用和费用报销的相关目录。三是价格的相对性。廉价药品应是治疗某种疾病达到相同或相近治疗效果的同一类药品中整体费用相对低廉的药品。
课题组提出“廉价短缺药品”应为:治疗某种疾病具有相同或相近效果而价格相对低廉且不能满足医药市场正常流通或医疗机构临床正常使用的药品。主要分为两类:一是绝对短缺药品,包括由于疾病谱变化、正常更新换代等原因已被自然淘汰,制药企业停止生产的药品;二是相对短缺药品,主要是部分药品虽然仍有生产供应,但由于地域、产需信息、经营方式、产量受限等原因导致部分区域或部分时段无法满足临床需要。
为全面了解市场上短缺药品情况,课题组采用了文献调研、典型调查、深度访谈、实地考察等方法。首先是将2002年以来所有见诸媒体报道的短缺药品信息进行收集,其次请全国10个省市114家医疗机构(包括从三级甲等医院到乡镇卫生院的各级医疗机构)填写其短缺品种清单。然后根据汇总结果,深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湖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安徽华源医药股份公司(安徽太和药品市场)等3家大型医药公司进行调研,并对相关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访谈,确认上述药品的实际供应情况。
研究表明廉价短缺药品确实存在,但属于个别现象。2002-2007年6月,媒体和地方医疗机构报告的疑为短缺的药品合计为286个品种,其中西药的品种为246个,占86%,中成药品种40个,占14%;属于政府定价的有188种,占66%,属于企业自主定价的有98种,占34%。课题组通过规模较大的3家医药公司2006-07年上述286个品种实际的经销状况进行了核实。结果表明286种药品中,市场正常经销的品种有272个,占总数的95%(见表1);没有经销只有14个品种,占总数的5%。
此外,有6种药品虽有供应,但是靠消化库存维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积极性,存在短缺风险。
课题组对20个廉价短缺药品政府最高零售限价变动情况进行分析,具体情况见附表。
廉价短缺药品价格情况
类别 |
药品名称 | ||
定价未变动 |
调高价格的 |
调低价格的 | |
相对廉价短缺品种 |
人纤维蛋白原 人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胆影葡胺注射剂 麦角新碱针 荧光素钠注射液 |
结核菌素纯蛋白衍化物 青霉胺片 环磷酰胺注射剂 人血白蛋白注射液 |
抗血友病球蛋白Ⅷ 冻干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碘番酸片 狂犬疫苗
|
潜在廉价短缺品种 |
氨苯蝶啶片 甲氨蝶呤片 毒毛花苷K注射液 乙酰唑胺片 氯苯那敏(扑尔敏)片 |
麦角胺咖啡因片 |
无 |
注:1.阿托品滴眼液是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其价格按国家规定自定。
2.“定价未变动”是指1997年以来,其价格未作过上升或下降的调整。
上表显示,价格制定后未变动的药品共10种,占50%;调整价格时提升其价格的药品有5种,占25%;调整价格时下调其价格的药品有4种,占20%。
研究表明,廉价药品短缺和“政府降价”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当然随着生产要素价格上涨,以及质量管理、环境保护、人员薪酬等标准不断提高,药品生产成本也在增加,对于过去价格较低的药品,政府应及时提高零售限价。
(三)廉价药品短缺原因
一是本身特性导致廉价药品市场规模不断缩小。部分廉价短缺药品毒副作用较大,在药品升级换代过程中被更安全、更有效的药品替代;部分廉价经典药效果确切,但疾病发生率低,市场容量小,产需信息严重不对称;部分廉价药品生产过程防护设施及生产工人健康防护措施要求较高,人员劳保、福利等成本上升较快。上述品种企业生产积极低,不少企业减产或停产,难以保证市场供应的稳定。
二是“以药养医”体制促使廉价药品使用量下降。在“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下,由于医院在药品采购和使用中占垄断地位,具有从药品销售中获取利益的动力和能力,对于同类药品,医院倾向于选择价格较高的品种,使得质优而价廉的药品在竞争中处于劣势,逐步退出市场。
三是缺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国家基本药物是临床首选的代表性药物,具有“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特点,涵盖了多数廉价短缺药品。目前,我国的基本药物制度还不完善,需要从注册、生产、采购、配送和使用等方面采取措施,保证廉价药物的供应和使用。
四是药品储备制度不完善。目前我国药品储备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急救、抢救及罕见病用药的储备制度比较薄弱。一些廉价药品,特别是急救药品临床使用率低,产需信息严重不对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对这类药品的供应、使用状况都难以作出准确预期,需要加强国家储备保障临床需要。
五是现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存在缺陷,不利于保障廉价药品供应。一些地方在招标过程中以药品价格作为药品中标的主要依据,人为设置价格门槛,过度压低中标价格,企业被迫放弃市场。即使中标药品,因购销合同没有规定采购数量,经常出现弃标、废标现象,容易导致一些廉价药品区域性短缺。
六是国家政策调整缺乏相关配套措施,一定程度上影响药品的生产和供应。例如,2006年以来国家加大对单采浆站管理力度,用血安全大幅度提高的同时,由于缺乏相应配套措施,也导致生产用原料血浆供应减少、各类血液制品供应急剧减少,影响了正常的临床使用。
七是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我国生产企业规模较小,平均成本偏高、抗风险能力偏低;经营企业以区域性为主,缺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药品的采购、储存、统筹和配送的能力,易出现一些品种的区域性短缺。
廉价药品短缺问题情况复杂,一方面要注重解决短缺个案,保障临床供应和用药安全,另一方面要不断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廉价药品的生产使用问题。
(一)及时解决廉价短缺药品个案,保障临床供应。一是建立短缺药品信息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药品短缺信息,做好药品短缺信息的确认和发布工作。二是建立医药相关管理部门参与的短缺药品协调机制,根据信息平台提供的短缺药品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药品的供应和使用。
(二)完善配套政策,从根本上解决药品短缺问题。一是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联系,建立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发挥质优药品的廉价优势,从根本上解决廉价药品的供应和使用问题。二是建立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廉价药物的生产、供应和使用。三是完善国家药品储备制度,对需求不稳定,产需信息严重不对称的廉价药品,纳入国家储备范围,满足用药需求。四是深化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及时合理制定药品价格,发挥价格杠杆对药品生产、供应和使用有重要的积极作用的调节作用。五是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廉价药品可以考虑免于招标,由医疗机构直接采购,避免廉价药品竞争过度,挫伤企业生产积极性。六是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提升产业结构。通过调整产业政策,引导优秀的大型医药企业整合资源,改变我国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多、小、散、乱”的现状,促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主提升抗击市场风险能力,保证药品的稳定供应。
(本文根据中国价格协会《廉价短缺药品价格问题调研情况报告》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