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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物价局加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2008/03/14 价格司
     

今年“两节”期间,福建省漳州市物价局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物价局把确保市场价格稳定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两节”期间,市物价局主要领导先后三次带队深入各大超市、瓶装液化气经销点、成品油供应点、长途车站、集贸市场等开展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明码标价、是否货真价实、是否存在价格欺诈等违法现象。检查中,一方面向商家了解经营情况,节日货物的组织和储备,利润的测算和价格定位,另一方面向经营者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提醒、劝告经营者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得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

二、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根据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物价局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成立了临时价格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各县(市、区)物价局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也对28家粮油、肉类、蛋类批发、零售企业实施了调价报备制度。

三、强化监测预警。市物价局进一步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对可能引起市场价格秩序混乱或价格异动变化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实行监测预警和预报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价格异动事件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保障市场价格的稳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今年“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的稳定,市物价局组织精兵强将,加强对超市、集贸市场、粮油批发市场等的检查力度,节前每日安排3个价格专项检查组、春节期间每日安排1个工作小组对市区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对故意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对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上曝光,震慑价格违法行为。

五、做好宣传工作。市物价局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在提请、主动服务”的要求,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及召开价格提醒会的方式,深入各个经营环节,向经营商宣传价格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醒经营商加大粮油等副食品的组织、采购、储备和投放,在特殊时期做到让利于民,不得发生乱涨价等违法行为。同时,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

六、认真办理投诉举报。市物价局“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矛盾和纠纷,并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广泛赞扬,提升了“12358”的社会形象,营造了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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