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谋划,下好顶层设计“一盘棋”。出台《滨州市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计划到2026年将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57%以上;强化刚性约束,明确提出各县市区非常规水利用年度最低目标,并纳入计划用水管理,其中化工园区再生水配置比例不低于35%。
靶向发力,用好配置利用“组合拳”。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为再生水利用奠定水质基础。大力推进再生水厂建设,采取厂网一体化运行模式,打通再生水利用“最后一公里”。聚焦火电、化工等行业,构建再生水“一水多用、分质利用”用水体系,目前 57 家重点企业已用上再生水。
强化支撑,打好要素保障“主动仗”。出台《滨州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部门协调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推进格局。多元化筹集资金,完善再生水配置利用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作用,按照优质优价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结合“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多形式多维度开展节水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