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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工作培训

 

为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的宣贯,促进地方接住管好节能审查工作,发挥能评制度对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作用,近期,我委分别在新疆、深圳、重庆和北京开展了四场能评培训。来自全国节能审查主管部门、评审机构,中央企业等相关人员和节能评审专家,共约1100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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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8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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