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机构设置 > 机关司局 > 环资司 > 具体职责

具体职责

发布时间:2024/02/29
来源:环资司
[ 打印 ]

  承担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协调职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改革相关工作。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能源消费调控和能效提升。负责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健全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协调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低碳、节水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方面有关具体工作。

附件: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