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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
粤港澳大湾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
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复函

 

发改高技〔2022〕66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能源局:
  转来《关于报送<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的函》(粤府函〔2021〕352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在粤港澳大湾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以下简称“粤港澳大湾区枢纽”)。
  二、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要充分发挥本区域在市场、技术、人才、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发展高密度、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集群,提升数据供给质量,优化东西部间互联网络和枢纽节点间直连网络,通过云网协同、云边协同等优化数据中心供给结构,扩展算力增长空间,实现大规模算力部署与土地、用能、水、电等资源的协调可持续。
  三、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规划设立韶关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边界为韶关高新区。围绕韶关数据中心集群,抓紧优化算力布局,积极承接广州、深圳等地实时性算力需求,引导温冷业务向西部迁移,构建辐射华南乃至全国的实时性算力中心。
  四、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应符合新型数据中心发展要求,尽快启动起步区建设,逐步落地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主体原则上为数据中心相关行业骨干企业,支持发展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内容涵盖绿色低碳数据中心建设、网络服务质量提高、算力高效调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等,落实项目规划、选址、资金等条件。
  五、韶关数据中心集群应抓紧完成起步区建设目标:数据中心平均上架率不低于65%。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指标控制在1.25以内,可再生能源使用率显著提升。网络实现动态监测和数网协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能高质量满足“东数西算”业务需要。形成一批“东数西算”典型示范场景和应用。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六、粤港澳大湾区枢纽要统筹好区域内在建和拟建数据中心项目,设置合理过渡期,确保平稳有序发展。自2022年3月起,有关进展情况于每季度末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
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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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16
来源:高技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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