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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昆柳龙直流工程
及配套交流工程临时输电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0〕1930号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发改价格规〔2017〕2269号),经研究,现就核定昆柳龙送广东、广西专项工程临时输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昆柳龙直流工程送广东临时输电价格为7.61分(每千瓦时,含税,下同)、送广西临时输电价格为7.08分,云南省内配套交流工程临时输电价格为1.51分。
  二、昆柳龙直流工程送广东线损率4.8%,送广西线损率3.5%,云南省内配套工程不计线损。
  三、昆柳龙专项工程运行具备成本监审条件后,在成本监审基础上核定正式输电价格,并按正式输电价格对执行临时输电价格的电量进行清算。
  四、本通知自2020年12月23日起执行。专项工程并网至本通知执行之日期间输送电量,按本通知核定的临时输电价格清算。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20/12/31
来源:价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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