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
信贷支持湖北地区民营企业的通知
 
发改办体改〔2020〕311号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工商银行湖北分行:
  为积极支持湖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更好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工商银行设立湖北省民营企业专项支持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系列举措,加大对湖北省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安排专项信贷规模,优化审批流程,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促进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瞄准重点产业,强化精准支持。重点支持湖北省优势产业和产业集群,加强对装备制造类、能源化工类等制造业民营企业,尤其是重点中小企业的支持,带动整体产业链复工复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发展前景较好但暂时受困的民营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可通过展期、续贷、再融资等方式做好融资接续安排,减轻受困企业负担,满足企业持续经营需求。
  (二)着眼经济发展未来,关注并培育有竞争优势的民营企业。紧盯基础研发与科研攻关领域,重点关注科研与生产深度融合的高端制造业的民营企业,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补短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等领域的重大项目,重点关注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医疗健康等新兴产业的民营企业的信贷需求。
 三、配套支持
  (一)安排湖北省民营企业专项信贷规模。工商银行总行安排100亿民营企业专项规模并按月下达,分行在总行授权范围内给予相应优惠利率支持,提高信用类、中长期限贷款占比,确保专项精准、高效用于民营企业。
  (二)用好“绿色通道”机制,提升投放效率。工商银行内部建立审贷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减费让利“绿色通道”和应急响应机制,优先开展尽职调查、审查审批、资源配置,优化内部流程,合理简化手续,加快投放速度。
  (三)充分利用供应链融资,积极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需求。湖北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本地情况,会同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结合本省产业特点,选择若干户大、中型优质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试点。对于上游民营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融资的,推动试点核心企业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对核心企业应付账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并对金融机构开放相关交易数据,协助上游民营企业办理融资;对下游民营企业申请采购融资的,应通过担保、回购、调剂销售等增信措施协助下游民营企业获取融资。
  (四)充分运用金融科技,通过线上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积极运用“信易贷”“抗疫贷”“用工贷”“税务贷”“烟草贷”等线上专属产品,满足企业场景化融资需求,积极推广企业网上银行、工银e钱包等线上产品,为企业提供线上便利化服务。
  (五)积极使用专属评级模型,重点支持标识范围的科创型企业。湖北分行在评级模型适用过程中,可暂不受企业规模大小、试点机构范围等条件的限制,积极满足企业科技研发和生产经营的金融需求。
  (六)积极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湖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工商银行开放信用数据查询比对等服务,推动向信用状况好的企业优先发放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建立信用记录,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政银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与工商银行分支机构高效对接机制,发挥发展改革系统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工作联系、协作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和政务服务窗口前移,同时做好政策宣传、项目对接等具体工作,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由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协调本省发展改革系统优先向工商银行提供优质民营企业信息。
  (二)强化规范管理。对专项规模支持的民营企业,共同监督项目实施情况,确保贷款专款专用。对于在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使用中出现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根据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三)鼓励担当作为。工商银行湖北分行要根据《民营企业客户信贷从业人员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切实将通知相关要求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中国工商银行
2020年4月26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20/06/08
来源:体改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