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西省

绥德至延川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3020号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绥德至延川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陕发改基础[2015]1631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实现榆林至蓝田国家高速公路全线贯通,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陕西省绥德至延川公路。

  二、路线起自绥德县史家湾,接已建成的榆林至蓝田国家高速公路榆林至绥德段,经淮宁湾、清涧,止于延川县白草沟,接长治至延安国家高速公路延川至延安段,全长约88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全线在绥德西、淮宁湾、清涧北、清涧南、王家坪、延川西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3条互通连接线共约14公里。此外,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实施国道340线清涧至子长段改建工程(即子长连接线)约33公里。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05.44亿元(静态投资97.84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28.47亿元用于主线工程,项目法人安排自有资金3.16亿元,共计31.63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0%,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以桥址、隧址区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优化局部路线方案比选。

  (二)结合区域公路网及城镇规划,优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三)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和环境,优化路线平纵线形及路基的方案设计,避免诱发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做好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自行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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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08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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