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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昌市城市轨道交通
第二期建设规划方案的批复

发改基础〔2020〕1776号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南昌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2020-2025年)>的请示》(赣发改交通〔2020〕153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更好地适应城市总体规划,打造现代化综合客运枢纽,服务群众便捷出行,原则同意对《南昌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6-2021年)》(简称《规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二、主要调整内容
  (一)优化调整1号线和2号线工程方案:
  1号线工程由双港站北延至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延长线全长16.62公里,其中地下线11.86公里、地上线3.23公里,投资103.41亿元,建设工期5年。
  2号线工程由辛家庵站东延至南昌东站,延长线全长10.52公里,采用地下敷设方式,投资103.01亿元,建设工期5年。
  (二)规划调整后,实施期限顺延至2025年。
  除上述调整外,其余规划方案仍按《规划》原批复要求执行。
  三、资金安排
  项目资本金比例不得低于40%,由南昌市及相关区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资金采用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四、下阶段工作
  (一)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功能布局、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把握建设规模和节奏,量力而行、有序推进。
  (二)深入做好项目建设方案论证。优化建设方案,合理设置车站数量及位置,合理控制造价。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线路走向和站点设置应避开文物本体,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的项目,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加强线路车站等重要地面构筑物风貌管理,与周边景观环境相协调。进一步研究有关项目穿越高速铁路的建设方案,加强铁路路基、桥梁防护,尽可能减少对铁路运输的影响。
  (三)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昌北国际机场、南昌东站等主要交通枢纽的衔接,做好换乘设计。统筹城市轨道交通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等规划建设,深入研究站点枢纽综合开发,做好站点与周边客流密度较大的商城、社区、学校等的衔接,科学合理布设出入口,提升旅客出行安全性、便捷性,提高土地综合开发效益。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五)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照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违规变相举债。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六)全面做好建设运营工作。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加强全过程监管,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前期工作中充分考虑运营安全需求,在运营阶段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切实防范安全风险。持续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成本管理,增强营收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附件:南昌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示意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11月24日

发布时间:2020/12/16
来源:基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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