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的通知
国办发[2008]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的《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农业 奶业△ 规划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