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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2年  第18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热水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27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表:一、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企业目录(第一批);
     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目录(第一批,请到www.ndrc.gov.cn查阅、下载);
     三、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家用燃气热水器推广销售网点目录(第一批,请到www.jienenghuimin.org查阅、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12/06/19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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