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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

 

2008年 第60号

 

    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审定,现将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公告如下:
    确认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76家企业技术中心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分技术中心为第十五批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第13号公告》的规定,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备案、审批等有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 一、第十五批国家认定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及分中心名单
           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发布时间:2008/10/09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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