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612号
(城乡建设类1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国有投资项目建筑设计收费指导标准的提案收悉。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2002年,原国家计委与建设部联合发布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基于当时我国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发育状况,明确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随着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工程设计行业产业化、市场化步伐加快,行业规模显著扩大,形成了多元主体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已经不适应工程设计的市场状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适应工程设计行业发展变化,我委于2015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确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对经营者的经营服务价格行为、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等提出明确要求。2016年,我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明确废止《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该政策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促进市场竞争、激发行业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关系工程质量安全和项目社会效益,合理的价格机制对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障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工程设计市场环境,推动合理收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明确要求在勘察设计项目评标中突出技术因素,相应增加权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规划》(建质〔2022〕38号)提出,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发布行业服务成本信息,探索推进“人工时”计价模式,引导合理设计取费和设计周期;同时组织编制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编制指南。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当前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推动优化工程设计收费模式。一是进一步完善工程设计行业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设计质量标准规范,充分考虑工程设计难度、复杂性等因素,积极探索“人工时”计价模式,推动合理收费。二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持续发布工程设计成本等信息,为推动形成合理收费标准提供支撑,同时加强对服务质量和竞争行为的引导,提升经营主体自律意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加大对低价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必要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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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