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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085号

(经济发展类413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再生水利用、助推经济绿色转型的提案收悉。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面对我国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加强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是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的重要举措,对减少水环境污染、保障水生态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已开展的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十一五”以来,我委每五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规划,明确再生水利用主要任务和目标,指导各地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再生水利用。2021年1月,我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再生水利用总体目标和任务举措,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再生水利用,明确围绕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等构建“1+N”政策体系。2024年5月,《节约用水条例》正式公布施行,从法制层面保障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利用。
  二是强化配置管理。2017年8月,水利部出台《关于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的指导意见》,将城镇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2022年,制定“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明确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划期间非常规水最低年利用量控制目标,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2023年6月,我委配合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的指导意见》,以强化配置管理、促进配置利用、加强能力建设、健全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扩大再生水利用领域和规模。
  三是健全激励政策。2021年1月出台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2024年10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对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免征水资源税,降低再生水使用成本。同时,通过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污染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等支持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开发利用项目,加强再生水设施建设。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将再生水作为节水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宣传科普活动,提高公众对再生水的认知度。印发《关于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倡导节水减排、循环用水行为。每年开展节水主题深度采访宣传,2023年焦点访谈栏目以《中水回用 为城市“解渴”》为题专题宣传再生水利用。实施节水科普效能提升行动计划,公开发布“再生水”“非常规水”百科词条。
  五是开展国际合作。推动建立非常规水双边合作机制,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纳入中新、中韩、中印尼双边合作谅解备忘录,组织亚洲国际水周节水主题平行分会,建立节水技术国际合作机制,促进多方在再生水领域的技术合作。积极参加节水相关国际交流活动,在国际上大力宣传中国治水思路,传递中国节水声音。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再生水利用政策标准,加强配置管理,推动再生水利用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完善再生水利用政策标准。继续把再生水利用作为“十五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五五”非常规水利用等相关规划的重要内容,科学合理确定任务目标和实施路径。健全再生水相关标准体系,涵盖设计规程、工程建设、生产利用、运维管理等各环节。
  二是加强配置管理。开展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底数调查,严格落实《节约用水条例》中涉及再生水相关条款,继续指导地方根据水资源状况,将再生水等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
  三是强化宣传及国际合作。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再生水宣传工作,加强再生水利用科普和培训。积极完善节水国际合作机制,加强再生水技术交流、经验分享及管理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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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8月28日
发布时间:2025/08/28
来源:环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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