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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734号

(工交邮电类253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北延主通道政策支持范围的提案收悉。经商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铁集团,现答复如下。
  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单位和通道沿线地区,按照《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和《“十四五”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建设实施方案》,聚焦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加强统筹谋划和协作协同,加大力度推进规划目标任务落地实施。主通道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政策供给和改革创新持续加强,通道沿线省份协同发展合力不断提升,与东盟等国家互联互通逐步深化,跨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不断拓展,通道高质量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一、关于将甘肃(兰州)纳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北延主通道政策支持范围
  根据相关规划,西部陆海新通道起自成渝地区,终至北部湾出海口。甘肃省位于西部陆海新通道规划的辐射延展带,目前主要通过环渤海港口群出海,从综合交通网络和产业结构看,与从北部湾港出海相比更具经济成本优势。近年来,甘肃省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跨区域综合运营平台组建,并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我委支持甘肃省深入研究在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中的功能定位和作用,以及利用电动汽车制品、机电设备等产业特点,强化与西南地区有关省份以及与东盟国家产业协同合作。同时,结合《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修编等工作,统筹研究支持更多省份参与通道共建,进一步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降本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将中国(甘肃)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报工作纳入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框架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通过积极推进建设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截至2025年3月,已在贸易投资自由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管理方式创新等领域总结379项制度创新成果,并在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形成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下一步,我委将配合商务部等部门,积极支持甘肃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的制度成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研究设立中国(甘肃)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工作。
  三、关于支持创建“RCEP西北产业承接示范区”,并在兰州东川-重庆团结村段铁海联运班列给予运价优惠政策
  一是关于创建承接示范区。商务部会同我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为各地方把握和利用RCEP提供指引。我委支持甘肃充分利用RCEP原产地累计等优惠政策,积极参与RCEP产供链合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目前不再开展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新区建设工作。下一步,我委将根据各地区产业发展和跨区域协作情况,结合有关产业协作平台布局,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和优化布局。二是关于运价优惠。目前,国铁集团指导路局组织开展市场化价格实践,综合考虑市场供求、运输成本、公路比价等因素,逐步建立了货运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针对铁海联运和企业需求特点,给予西部陆海新通道去回双向不同程度的运价优惠政策,支撑了通道快速发展。“十四五”以来,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运量年均增长19%,2024年发送货物96万标箱,同比增长11%,全年运价优惠12亿元。下一步,我委将推动国铁集团深化货运价格市场化改革,结合西部陆海新通道发展实际动态调整铁路货运价格,持续优化班列运价政策。
  四、关于加大对甘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我委、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有关方面高度重视甘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陆续建成兰新铁路、中卫至兰州高铁等重大项目,推进兰州至合作铁路建设,支持陇海铁路郑州至兰州段改造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安排中央资金支持兰州综合货运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兰州枢纽发展能级。下一步,我委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国铁集团等,继续支持甘肃省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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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9日
发布时间:2025/09/09
来源:基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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