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710号
(经济发展类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人才成长规律、构建良好生态系统、助力民企科技创新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您所提建议针对性很强,对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注重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强政策、人才、科技、金融等资源供给,引导广大民营企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加强政策与法治保障。已颁布实施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专门章节促进民营经济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在加强基础性和前沿性研究、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科技成果应用推广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推进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制定实施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允许企业研发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基础上,再加计扣除100%。
(二)加强人才资源供给。组织实施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遴选培养一批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国工程院在2025年院士增选指南中,首次为民营企业科技人才新增8个专项名额。组织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支持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持续举办全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技能大赛,共享公共实训基地开展民营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三)加强创新资源共享。持续加大已建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对民营企业的开放共享力度,推动产出更多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极深地下极低辐射本底前沿物理实验设施、宽能谱超高通量试验堆等项目均引入民营企业投资设施并参与建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及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上线运行国家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基本形成全国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
(四)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出台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发布关于扎实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关于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新增设立1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截至2025年6月,已向小微主体新发放贷款12.6万亿元,平均利率3.7%。推动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型民营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多措并举增强科技金融支撑保障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一是培育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坚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常态化征集中小企业创新需求,推动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深化产学研合作,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活动。二是优化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扩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惠及面,帮助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组织开展“千帆百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加快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带动引领作用。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等能力平台建设,推动开展卓越工程师能力评价,积极探索工程师培养评价新模式。加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选拔培养一批高水平技术、技能和管理人才。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