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1289号
(财税金融类090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数据局,现答复如下。
中小微企业是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展普惠金融,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年来,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职责,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我委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国办发〔2021〕52号)、《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国办发〔2024〕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件),推动包括登记注册、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气费等74项涉企信用信息机制化归集共享,并以清单形式明确了责任部门、共享字段和共享方式,为普惠金融发展奠定扎实信息基础。
二是建立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按照15号文件要求,我委指导各地方优化整合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着力解决数据多头归集、银企多头对接导致的资源浪费、效率低下等问题。截至2024年末,各地方已完成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工作,整合后,各省只保留一个省级平台,市县设立的平台不超过一个。保留的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已和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形成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全国一张网。
三是深化信用信息开发利用。我委指导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向金融机构开放信用信息查询,建立国家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支持金融机构开发专项信贷产品,满足经营主体多元化投融资需求。截至2025年6月末,银行机构通过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累计发放贷款39.7万亿元,其中信用贷款9.9万亿元。我委会同国家数据局有序推动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在内的公共数据开放,印发《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和《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扩大公共数据资源有效供给。
四是切实强化风险防控和信息安全保障。我委大力推动地方政府依托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池,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地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的务实合作,分担银行信贷风险。制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管理系列标准规范,建立信息授权查询机制,督促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主管部门和建设运营单位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国家数据局印发《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格局。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进一步加大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更好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作用,深化关键信用信息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公共信用信息授权运营,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发更多符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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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