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0267号
(经济发展类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农工党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18年12月,我委联合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8个部门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在资源开发、排污权、水权、碳排放权抵消、生态产业、绿色标识、绿色采购、绿色金融、绿色利益分享等9大领域建立市场化补偿机制。2024年,《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作用,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市场化发展,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形式,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权益等资源权益交易机制,引导企业等相关主体积极参与。截至2024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并平稳运行,覆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0亿吨,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水权交易流转形式日益丰富,全国水权交易累计完成超过万单;全国共28个省(区、市)开展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排污交易总金额已经超过300亿元。此外,绿色金融、绿色标识、绿色建筑等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参与市场化生态补偿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形成。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条例》和《行动计划》的贯彻落实,推动生态综合补偿发展,鼓励和引导地方探索资金补偿以外的补偿方式,积极引导社会主体参与补偿工作,不断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关于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统计体系
2024年,我委、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我国首个《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建立相关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并开展2023、2024年生态保护补偿统计年报工作,系统梳理了全国各类生态保护补偿总投入以及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的投入情况。同年,我委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具备条件的地区参照《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并推广应用。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国家统计局不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统计指标体系,并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地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动GEP核算结果充分运用。
感谢农工党中央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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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