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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3241号

(农业水利类2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提案,全国政协交由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推动城乡要素流动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近年来,我委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目前,我委正在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编制新一轮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规划,统筹优化城乡发展布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二是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将支持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为平台载体,大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截至目前,已创建认定300家示范园,形成良好的带动作用,不断推动城市基础设施、资源向农村延伸和流动。
  与此同时,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有关决策部署,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走深走实。在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方面,持续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财政金融等资金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持续加力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县域医共体,健全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方面,持续提升市政道路、管网等覆盖面联通度,加快农村自来水普及,提高农村规模化供水水平,推广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加快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在推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方面,推动乡村产业集聚发展,持续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发展中央厨房、农商直供、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持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二、关于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和美乡村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委将和美乡村建设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快农村道路、污水处理设施、沟渠清淤、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更加整洁,农村面貌焕然一新。2023年,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积极拓展投资渠道,在不增加地方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2023年审批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732个,发行专项债额度超过593亿元。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由点及面、系统推进,巩固拓展乡村建设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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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30日
发布时间:2024/08/30
来源:农经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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