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

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2663号

(工交邮电类3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中央提出的关于着力解决跨区域输电问题、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大市场的提案,全国政协交由国家能源局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2022年,我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遵循电力市场运行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实现电力资源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您提出的关于着力解决跨区域输电问题、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大市场的提案,有利于破解区域间、省间与省内电力输送的矛盾问题,对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共享互济和优化配置、进一步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关于加强输电网顶层设计,促进配电网多元发展
  近年来,我委重视输电网顶层设计,推动配电网健康发展。2020年5月,我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电网规划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强电力统筹规划。2022年1月,我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构建规模合理、分层分区、安全可靠的电力系统,统筹本地电网结构优化和互联输电通道建设,完善区域电网主网架结构,推动电网之间柔性可控互联,科学推进新能源电力跨省跨区输送,加强送受端电网协同调峰运行,加强事故状态下的电网互济支撑,同时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推动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建设,提高配电网接纳新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承载力和灵活性。2024年2月,我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打造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配电系统,推动配电网在形态上从传统的“无源”单向辐射网络向“有源”双向交互系统转变,在功能上从单一供配电服务主体向源网荷储资源高效配置平台转变。
  二、关于合理分摊电力输送成本,优化交易电价定价机制
  近年来,我委不断健全输电定价制度,提升跨省跨区输电价格科学性,促进输电成本合理分摊。2020年1月,我委印发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提出核定区域电网输电价格,一是要强化电网企业成本约束,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输电准许收入,同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二是要按功能定位和服务对象合理分摊的原则制定,合理分摊成本;三是要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跨省跨区电力市场化交易;四是要明晰定价规则,规范定价程序,科学确定方法,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定价的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度。2021年10月,我委印发了《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提出核定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应坚持激励约束并重,严格开展成本监审,有效保障投资收益,合理确定价格机制,规范履行定价程序,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提升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机制灵活性,探索跨省跨区交易按最优路径组合等方式收取输电费用。
  三、关于加强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研发,提升输电相关技术水平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深入研究支撑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友好并网的智能电网技术,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示范和产业化应用,加强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示范和规模化应用,推广园区能源梯级利用等节能低碳技术。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碳达峰十大行动”,其中包括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和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和多能互补协调运营。2023年8月,我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支持方向包括非化石能源先进示范、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示范、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等。《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和智慧升级,强化源网荷储协同发展。
  四、关于减少区域壁垒和地方保护阻碍,实现绿色电力就近消纳和跨区域绿电交易的协同运行
  近年来,为建立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先后于2017年、2021年启动绿证交易和绿电交易。2023年8月,我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完善绿证应用,实现了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已实现绿证全覆盖,绿电交易覆盖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绿电绿证交易对应电量已实现不纳入能耗双控,交易机制基本完备。此外,我委不断加强跨省跨区电力调配,积极促进清洁电力跨省跨区消纳,2023年跨省跨区输送消纳清洁能源超过7000亿千瓦时。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会同并积极配合有关方面,从国家层面持续加强电网布局顶层设计,推动全国电网统筹协调发展,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完善跨省跨区输电价格机制,推动输电成本更加科学合理分摊,推动可再生能源相关技术发展,提高输电相关技术水平,健全环境价值基础制度体系,满足全社会绿色发展需要,推动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感谢民建中央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19日
发布时间:2024/09/19
来源:体改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