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0687号
(工交邮电类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中央提出的关于科学谋划全国能源电力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提出,建设全国统一的能源市场,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贵单位所提建议对于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更好发挥市场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关于有序扩充能源安全战略版图,将原材料市场纳入能源大市场范畴
近年来,我国能源市场建设不断深化,多元主体有效竞争的格局基本形成,市场结构更趋合理,市场体系日益健全,初步建成多层次多品种的电力市场,搭建电力、油气、煤炭各类能源交易平台。能源价格机制进一步健全,竞争性环节价格有序放开,电力、油气领域自然垄断环节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逐步确立。
下一步,我委、国家能源局将持续加强能源市场建设,着力完善有利于资源配置和运行优化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有序扩大电力现货市场覆盖范围,加强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等交易品种间的衔接。完善煤炭、油气领域市场建设,加强一二次能源市场间的衔接,创新跨能源品种的交易机制涉及,推动跨能源品种优化调度与协同配合。
二、关于加速衔接能源市场与生态环境市场,协同助力能源系统清洁低碳转型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建立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生产消费的市场体系和长效机制,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先后于2017年、2021年启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绿色电力交易。截至2024年5月,绿色电力市场累计交易电量达2446亿千瓦时,绿色电力证书累计交易电量653亿千瓦时,全国绿电绿证消费总量累计3099亿千瓦时。其中,2024年1—5月,全国绿电绿证消费总量187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7%。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已明确绿证全覆盖,绿电交易覆盖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绿电绿证交易对应电量已实现不纳入能耗双控,一些地方出台了绿电消费零碳排政策,绿电交易机制基本完备,市场规模逐年扩大,社会各界对于消费绿色电力共识不断凝聚。
下一步,我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方面,深化绿色电力市场建设,积极拓展绿色电力证书应用场景,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研究解决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覆盖范围重叠问题,制定将绿证纳入碳市场核算体系有关技术方案,逐步推动绿证和碳市场有效衔接。
三、关于深度发挥新型电力系统的枢纽作用,打通传统能源市场堵点以促进能源转换
近年来,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等有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系统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方面,加强中长期电力发展规划研究,统筹好总量、结构和布局,抓好全国电力流向与跨省区电力通道的规划建设布局。研究制定新能源发展的近远期目标,综合资源条件和生产力布局,统筹好沙戈荒大基地、海上风电、分布式等布局,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有序发展新能源。统筹新能源建设和消纳,推进源网荷储协同发展,坚持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建设在规模、布局、时序上做到“三位一体”,推动整体协调发展,做到稳定可靠供应。统筹好新能源加快发展和传统能源改造升级,坚持先立后破,坚守能源安全底线,发挥好煤电的兜底保障作用,在能源供应可靠稳定的基础上加快新能源发展。在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方面,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电力现货市场覆盖全国80%以上地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从2016年不到17%上升到2023年超过61%,2023年跨省跨区交易电量1.16万亿千瓦时,市场机制在电力资源配置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下一步,我委、国家能源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能源安全与清洁低碳转型,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优化电力市场总体设计,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推进适应能源结构转型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设。
感谢民革中央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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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