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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161号

(经济发展类255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沪苏浙皖“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区更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起点制定建设规划
  江苏省宜兴市、溧阳市,浙江省长兴县、安吉县,安徽省广德市、郎溪县,上海光明集团绿色发展基地组成“一地六县”,是长三角三省一市相互接壤的板块,拥有一大批重要生态空间。2018年11月,我委复函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同意实施《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在溧阳市、广德市、郎溪县建设苏皖合作区,打造成为省域交界合作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地区生态经济示范区、休闲宜居之地和生态旅游目的地,规划期为2018—2025年,远期展望到2030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明确“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推动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经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要求“加快苏皖合作区建设”。推动“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区高质量发展,对于增强省际毗邻地区发展新动能、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正在有序实施,下一步将开展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成效评估,评估完成后,统筹研究推进“一地六县”产业合作区高质量发展有关事宜。
  二、关于建立推进工作机制
  《规划纲要》明确“加强跨区域合作,探索省际毗邻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实施的先手棋和突破口,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从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打破行政边界,不改变现行的行政隶属关系,实现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目前,已经在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土地管理等方面形成了100余项制度创新成果,先后有两批共38项制度创新经验向长三角和全国其他重点地区复制推广。我们鼓励“一地六县”合作区复制推广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制度创新经验,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壁垒,推进一体化制度创新,积极建立有效合作发展新机制。
  三、关于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我们深入落实《规划纲要》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对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将示范区内35个项目纳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重大项目库,并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苏皖毗邻合作区(宣州)项目、广德市航天科技产业园、苏浙皖农产品商贸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对示范区支持力度,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重大项目库中期评估和优化调整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纳入,并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环评“绿色通道”等措施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感谢您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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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30日
发布时间:2023/08/30
来源:区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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