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复文 > 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复文公开

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1733号

(经济发展类197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甘肃省加快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现答复如下。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甘肃省地跨黄河、长江和西北诸河三大流域,是黄河流域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我委高度重视甘肃省在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中的重要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支持甘肃省深入开展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一、关于加大对黄河甘肃段源头生态保护项目支持力度
  “十四五”以来,我委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累计安排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102.9亿元,支持实施了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治理、陇中陇东黄土高原区水土保持、坡耕地综合整治、新建淤地坝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等重点工程,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减少入黄泥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支持甘肃白银、定西祖厉河流域列入第二批全国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试点,因地制宜探索多泥沙河流治理的有效方式。
  二、关于加强对甘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一是根据《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相关要求,支持甘肃组织申报建设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指导甘肃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甘肃省目前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0座,日处理能力达170万立方米。结合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将张掖、白银两市纳入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拓展再生水利用渠道,推动转变高耗水发展方式。二是制定出台《“十四五”黄河流域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实施方案》,指导甘肃等沿黄河省区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合理布局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目前甘肃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83%,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总处理能力比例达54%。三是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甘肃省加快改善农业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条件。
  三、关于谋划黄河全流域综合治理重大项目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整体出发,明确了上游水源涵养能力建设、中游水土保持、下游湿地保护等重点任务,并对沿黄河省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完善区域保护合作机制等作出明确安排。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我委联合印发《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等重要规划,将甘肃等沿黄河重点生态区域统筹纳入规划范围,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思路,已支持甘肃省启动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并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有序推进实施。
  四、关于积极探索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我委系统总结多年来推动生态保护补偿的实践经验,研究制定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推动将实践经验上升到国务院条例,目前正在履行有关报批程序。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印发《支持引导黄河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黄河流域探索建立覆盖全流域、统一规范的生态补偿机制。2019年以来,在各有关部门指导支持下,甘肃与四川、河南与山东、甘肃与宁夏等黄河上下游毗邻省区间已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落地实施迈出实质性步伐。
  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实施,认真研究吸纳您提出的政策建议,继续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安排,按照有关规划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对甘肃省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推动甘肃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提升沿黄河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中走在前列。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9月25日
发布时间:2023/09/25
来源:区域司
[ 打印 ]
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