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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380号

(资源环境类27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的提案收悉。经商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客观认识生态产品的本质属性,推动政策落实
  生态产品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国际上生态系统服务概念与之相近。2010年国务院印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生态产品概念界定为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提供良好人居环境的自然要素,包括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宜人的气候等。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生态产品的内涵也在不断深化延伸,目前国内学界更多将生态产品界定为生态系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物质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类生态产品。2021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出顶层设计,明确了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战略取向、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针对物质供给类、调节服务类、文化服务类等不同类型生态产品,从政府和市场两个层面,设计了多元化的价值实现路径和模式,为各地深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动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政策指引和实践指导。
  二、关于加快自然资源确权,理清生态产品供给侧与需求侧多重法律关系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前提基础。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19年7月,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林草局联合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2019年以来,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以及部分国家重点林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30个省(区、市)印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方案,逐步分区域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地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下一步,我委将配合自然资源部进一步深化政策研究和实践探索,完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持续推进重点生态空间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明晰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加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保护,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配合有关方面,加快建立健全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生态资源指标初始分配制度,不断完善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机制,推动形成规范统一的市场准则,指导地方合法合规开展各类生态资源权益交易,持续扩大交易范围和交易数量。
  三、关于引导和扶持生态优势特色产业,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意见》提出,要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鼓励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与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权益挂钩,对开展荒山荒地、黑臭水体、石漠化等综合整治的社会主体,在保障生态效益和依法依规前提下,允许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获取收益。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做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加快制定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配套政策制度,指导支持地方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生态文旅、康养融合等生态产业,丰富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推动将生态优势转化经济优势、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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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7日
发布时间:2022/09/07
来源:基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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