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520号
(经济发展类096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对于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增强产教融合实施成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有机衔接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动深化产教融合改革落实落地。
一、关于加速推进混合所有制产业学院先行先试
国家鼓励探索发展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2022年5月,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规定,企业可以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场地和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我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和激励力度,积极推进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2020年9月,教育部、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提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鼓励地方开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改革试点。同月,山东省结合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在财政拨款、融资、税收、土地等方面予以支持,充分调动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教育部转发全国学习借鉴。江西、河北等地随后相继出台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落实文件,吸引更多企业深度参与学校办学,积极推动校企双方资源、人员、技术、管理、文化全方位融合,促进产业用工需求和人力资源供给精准对接,带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委将配合教育部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研制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具体实施指导意见,并依托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推动地方先行先试。对地方和企业积极探索实践出的优异成果和经验做法,将加强宣传推广,加快构建多元办学格局。
二、关于带动高新技术企业及专精特新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
我委高度重视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强化政策引导,鼓励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2021年,我委配合教育部研究起草、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9年,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我委会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政策协同,建立了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层次递进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表、时间表和路线图,着力推进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加强跨部门、跨领域政策协调,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符合规定的兴办职业教育投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方案》工作要求,我委会同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以建机制、树典型、立精品为导向,积极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企业认定工作,选择深度开展校企合作、具备行业示范性的优质企业,打造成为优秀典范,示范推广先进经验。2021年7月,经报请国务院职业教育部际联席会议同意,向社会公布包括央企、民企共63家企业的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名单,其中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共21家,占比33%。认定的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业务领域范围广,综合实力强,覆盖机械装备、能源化工、交通运输等传统产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既有“世界前沿、大国重器”,也有“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同时,这些企业均举办或深度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投资建设实训基地、深入开展职工培训等,具有服务、引领所在行业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急需人才培养、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良好基础和能力意愿,有利于全国范围内示范引领、探索路径、打造标杆。同时,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地方积极培育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在相关政策激励下,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积极性高涨。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4000家企业纳入地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其中也有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持续完善产教融合制度安排,继续加大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支持和激励力度,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
关于你们提出的关于“分门别类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办法》和《产教融合型企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建议。我委将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持续做好宏观设计和统筹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各地特别是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加快建立健全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职业学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进一步发挥企业的主导作用。
三、分层分类构建产教融合评价指标体系
你们提出的关于“分层分类构建产教融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设立负面清单和否决机制”的建议,对于指导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企业开展适宜自身发展需求的产教融合工作,助力在全社会形成深化产教融合的良好生态具有积极意义。我委将会同教育部,按照《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的要求,研究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标准和评价办法,指导省级政府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的企业进行逐年、分批认证,并定期向全社会公布推介。同时,支持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第三方评价。
此外,教育部已委托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经济研究所开展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项目监测与评价研究,梳理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情况,评估项目资源使用效益以及产教融合项目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撑作用,总结当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和实践分析现有的做法、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产教融合政策执行落地情况的监测机制。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政策研究储备,探索提出可行性高、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产教融合评价制度,规范指导产教融合型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力推进产教融合工作走深走实。
四、其他已开展的工作
我委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瞄准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整合中央、地方、企业、高校四方人才和资金资源,聚焦重点突破,通过建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助力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卡脖子”问题。自2019年起,我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分两批布局8所高校建设国家集成电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2022年,我委会同教育部、国家能源局布局3所高校建设国家储能技术产教融合创新平台。通过平台建设,集聚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紧密合作,一体推进科研攻关、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相关工作已全面铺开,在众多领域已取得了重要突破。“十四五”期间,我委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储能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着力补齐关键领域发展短板。
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推进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印发《〈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2021年重点任务部内分工方案》《产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编写指南(2021年版)》,聚焦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两个强国”领域,紧扣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任务,指导做好相关重点领域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工作。通过分析产业发展现状、产业人才现状、院校人才供给和人才需求预测等数据,为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结构和师资配备等提供重要参考,推动构建产业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发挥现代产业学院作用。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首批现代产业学院名单的通知》,在智能制造、机器人、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首批与199家企业共建50个现代产业学院。三是加强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统筹专委会设置,进一步提升行指委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能力,推动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职业教育学科专业、师资队伍、教材教案及实训基地建设水平。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会同教育部组织“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结合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精准对接“双一流”高校、普通院校和职业院校,分层开展不同形式的创新合作: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打造一批创新联合体、优化整合一批技术创新平台、选聘一批专家教授作为中小企业技术导师、择优派驻一批博士生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推动一批高校专利向中小企业免费许可、培育孵化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将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细分市场的独角兽和领军企业引入到产教融合领域,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有机衔接。
感谢你们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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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