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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142号

(经济发展类009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民航局并听取江西省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0年我委报国务院批准后印发了《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支持江西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形成内外联动、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试验区获批2年多来,江西省在有关部门支持帮助下,紧紧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赣深组合港”运营模式、跨省合作示范区、“双飞地”发展模式、产业集群转移、开放平台功能等重点领域开展探索创新,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2021年,江西省外贸进出口总值达4980.4亿元,同比增长23.7%,为2012年以来最快增速。你单位提出的6方面政策建议,对有关部门指导江西省深化试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我们下一步论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重要参考。
  一、畅通开放通道方面
  (一)关于“构建国家级主轴和走廊通道,打通江西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长株潭、海西经济区、成渝经济圈等交通‘大动脉’。加强江西与广东、湖北、湖南、安徽、福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顶层设计文件,部署交通强国建设;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据此优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布局,加快建设“6轴、7廊、8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提升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江西省位于京津冀——粤港澳、长三角——成渝交通主轴,沪昆交通走廊、夏蓉运输通道穿境而过,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江西省综合立体交通网建设,合力推进沪昆高速昌傅至金石鱼段扩建工程、德上高速赣皖界至婺源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国家公路省级瓶颈路段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全省综合运输通道能力明显提升。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牵头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继续支持江西省围绕“6轴、7廊、8通道”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打通开放通道堵点。
  (二)关于“推进南昌昌北国际机场三期、赣州黄金机场扩建,建成瑞金机场,开工建设抚州机场以及上饶、吉安、宜春等支线机场改扩建。”有关部门一直积极支持江西民航事业发展,努力畅通江西开放通道。目前,南昌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立项报告已获我委批复,地方政府正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瑞金机场正在建设,预计2023年竣工;抚州机场已列入《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正处于机场选址等前期工作阶段。下一步,民航局等有关部门将抓紧提出南昌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可研意见;在符合机场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支持赣州、上饶、井冈山、宜春等非枢纽机场改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建设。
  (三)关于“加密江西至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航线航班,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增开铁海联运线路。”民航局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江西省完善航线网络结构,加密航线航班,便利群众出行。目前,江西至包括长三角、广东在内的内地城市间航线均为登记航线,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自主安排航线航班。江西至香港、澳门间航权无申请限制,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申请开通南昌至香港、澳门的航线航班。
  (四)关于“加快赣粤运河前期工作,力争‘十四五’开工建设。”粤赣运河是《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和《内河航运发展纲要》规划的重要项目,是“四纵四横两网”国家高等航道重要组成部分。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粤赣运河的开发建设,将此项目列入《水运“十四五”发展规划》,并作为“十四五”交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推进。为加快项目前期研究,交通运输部联合江西、广东两省人民政府建立了粤赣运河专项研究部省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根据《粤赣运河重点问题专项研究推进工作方案》,正有序推进9项重点专题研究。下一步,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将会同江西、广东结合专题研究成果,积极为粤赣运河项目开工建设创造条件。
  二、建设开放平台方面
  (一)关于“支持江西创建中国(江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承担着为国内改革探路、为对外开放压力测试的重要使命。目前,全国已设立21个自贸试验区,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江西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形成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按照工作程序,自贸试验区的设立由地方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区位布局、实施范围和试点任务等内容,报国务院审批。2021年5月,江西省再次上报中国(江西)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有关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二)关于“将九江、鹰潭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争取将上饶、宜春、萍乡等地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承载城市。”201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全国选取127个具备一定条件的城市,布局建设212个国家物流枢纽,其中九江、鹰潭作为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纳入《规划》。为支持自主建设成效显著的枢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我委、交通运输部分年度组织开展了国家物流枢纽重点建设工作,由承载城市自愿申报,综合重大区域战略需要、枢纽布局条件和建设方案成熟度、专家意见等各方面情况研究形成枢纽年度建设名单,通过相关政策和渠道对纳入名单的枢纽相关建设项目予以支持。2019年以来,我委、交通运输部已将三批共70个国家物流枢纽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目前正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物流枢纽年度建设名单申报工作,并已收到江西省报送的九江港口型、鹰潭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工作有关安排,统筹研究相关建议。
  目前,上饶、宜春、萍乡等地尚未纳入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范围。按照《规划》要求,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国家物流枢纽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由市场自发建设形成且对完善国家和区域物流网络具有重要意义的枢纽和所在城市,及时调整纳入规划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建议上饶、宜春、萍乡等地对照《规划》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加强物流枢纽培育,持续改善物流基础设施条件,并加强与周边国家级物流枢纽的协同联动,积极融入“通道+枢纽+网络”的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提升现代物流发展水平。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结合《规划》推进落实和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动态调整等工作统筹研究相关建议。
  (三)关于“支持上饶、南昌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2020年3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启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重点面向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和大型消费市场,依托具备条件的存量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群打造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构建国家层面的骨干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我委印发了《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开展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其中上饶、南昌已被纳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承载城市。
  为加快补齐冷链物流设施短板,我委分年度组织开展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重点建设工作,由承载城市自主申报,我委确定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年度建设名单,对纳入名单的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相关建设项目予以支持。目前,我委正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年度建设名单申报工作,并已收到江西省报送的上饶、南昌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方案。下一步,将结合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布局建设总体安排统筹研究推动相关工作。
  (四)关于“支持上饶、鹰潭、宜春、抚州、景德镇、萍乡等设立综合保税区。”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江西省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动对外开放,先后支持江西省设立了南昌等4个综合保税区。2021江西省综合保税区获得较快发展,进出口总值457.74亿元,同比增长156%。目前,江西辖区内综合保税区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现象比较突出。2020年度全国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显示,南昌、九江、井冈山、赣州综合保税区分别排名第40、100、110、118位(全国共13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参与评估),且赣州综合保税区在国务院批准其调整规划范围后尚未验收,上述平台的政策功能效应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近日,有关部门已收到国务院批转的江西省关于设立上饶综合保税区的请示文件,即将启动设立审核工作;暂未收到鹰潭等地设立综合保税区的文件。海关总署已建议江西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在发展好现有综合保税区基础上,稳步推进申建中的上饶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等工作;如江西省还有其他新设综合保税区的需求,可根据设立综合保税区的原则要求积极做好申建准备工作,有关部门将在条件成熟时积极予以支持。
  (五)关于“支持有条件设区市创建航空口岸。”设立航空口岸不仅要考虑机场自身运行条件、航线网络规模和市场需求,还要统筹考虑国家口岸整体布局,以及海关、边检等口岸查验单位人力资源配备和使用效益问题。数据显示,在支线机场设立的航空口岸多数效益不佳,不仅浪费了海关、边检等查验监管资源,而且无形中将毗邻国家的机场培育成了辐射我国的枢纽机场,削弱我国枢纽机场的国际竞争力。自“十二五”以来,国家对支线机场作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的控制越来越严格,同时积极鼓励支线机场以国内段形式从枢纽机场“借船出海”实现进出境功能。有关部门将建议江西省科学谋划航空口岸布局,统筹机场对外开放的设立申请,积极创造条件,强化产业支撑,确保因需而设、合理布局;同时,充分发挥既有航空口岸的功能作用,加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做好国内国际航线衔接。
  三、壮大开放主体方面
  (一)关于“支持设立吉安、景德镇、上饶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2015年以来,国务院分六批批准设立132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其中包括南昌、赣州、九江、景德镇、上饶综试区(景德镇、上饶为今年新设)。商务部牵头为综试区量身定制80多项支持政策,完善制度框架,连续三年印发综试区工作要点,指导支持各综试区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以数字化工作实现贸易和产业的结合,形成并向全国复制推广了近70项成熟经验做法。下一步,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将积极指导帮助江西省申请设立吉安综试区,助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同时,将继续加强指导服务,支持景德镇、上饶等综试区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主动探索、大胆创新,利用跨境电商促进本地外贸创新发展。
  (二)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市场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2015年以来,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分五批将全国31个市场纳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近日,江西省已提出在景德镇陶溪川文创街区设立试点的申请。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增设景德镇陶溪川文创街区等新试点事项予以研究论证,同时指导景德镇积极学习借鉴其他试点的成熟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外贸新业态对当地外向型经济的带动作用。
  (三)关于“培育一批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截至目前,江西省已设立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18家,涵盖农产品、机电产品、轻工工艺品等多个行业。下一步,商务部将强化对基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交流机制,加强宣传推广,为基地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基地畅通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作用,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也将指导江西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现有基地的组织管理,研究制定促进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稳外贸、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四)关于“支持江西全面融入RCEP。”有关部门积极指导地方和企业充分利用RCEP协定优惠,推动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商务部牵头研究出台《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全国RCEP系列专题培训计划,促进全面落实协定规定的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为各地、各行业和企业积极把握RCEP机遇、分享优惠政策红利提供指导,针对江西专门举办了培训;海关总署持续加强RCEP涉及海关内容的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主动引导企业用足用好RCEP各项规则和制度红利。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支持江西高质量实施RCEP,指导江西结合本地特点和实际需要开展RCEP专题培训,帮助外贸企业充分享受RCEP政策红利,扩大江西对RCEP成员国贸易规模;提升开放监管能力,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强与RCEP成员在海关检验检疫领域的协调、交流与合作,提升区域整体贸易便利化水平;鼓励地方积极开展自贸协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助力企业挖掘RCEP机遇。
  四、提升创新能力方面
  (一)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江西布局。”科技部牵头已在江西省布局建设了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如依托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华理工大学等单位建设创新天然药物与重要注射剂、创新药物与高效节能降耗制药设备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天然药物化学成分(或组分)成药性、创新天然药物原料药产业化生产工艺关键控制、创新药物发现研究、高效节能制药设备的研发及制造工艺应用等方向研究,取得一系列成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技部正开展重组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工作,将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已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布局、地区发展需要和优势科研力量分布等情况,统筹考虑江西省相关实验室的建设,同时加强对江西省优势科研单位的指导。
  (二)关于“科研院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江西布局。”有关部门近年来积极推动国内重点科研院所、著名高等院校在江西省落地布局,已取得一定成果。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继续重点支持推动中科院系统、核工业系统申请立项的科研设施在江西布局建设。
  (三)关于布局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我委经过集中汇报评审和实地调研,根据专家组意见和项目成熟度,拟将江西省报送的中日友好医院江西医院等4个项目纳入第三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名单,目前正在按程序报批;其他3个项目也已纳入“辅导类”,将继续加强跟踪指导,争取早日符合国家要求。下一步,有关部门将优化制度设计,强化政策支撑,加大对江西医疗卫生方面的支持力度。
  (四)关于“加大江西建设国家‘双一流’高校、国家‘双一流’学科培育力度。”国家积极支持江西省推进“双一流建设”,大力提升创新能力,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已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范围。下一步,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将统筹推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多种途径加大对江西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积极支持国内外高水平高校加强与江西省高等教育的交流合作。
  (五)关于“推动江西创建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教育部与江西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大力支持江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江西省6所职业院校入选首批国家级“双高计划”,中央财政予以相应支持。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与江西省政府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指导“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更好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十四五”期间,我委将组织实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支持一批江西省高等学校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有关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支持一批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加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推动有关院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创新培育模式,优化培养结构,带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更好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五、加大政策支持方面
  (一)关于“设立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2021年1月,我委批复同意江西省印发实施《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设立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专项,对试验区内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下一步,我委将通过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重大项目建设。同时,请江西省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地方财政性建设资金及社会资本等,系统推进相关重大项目建设。
  (二)关于“在开展赣浙、赣湘合作试验区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允许在产值统计、税收分成等方面先行先试,建立跨区域分享机制。”横向分享税收对现行财政体制是重大变化,目前区域间横向分享税收尚无明确统一的制度,宜慎重研究。下一步,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跨区域税收分成问题,加强跟踪分析,引导地方理顺利益分配关系,推动区域间加强合作,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六、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试验区建设涉及面广、工作头绪多、政策协同难度大,需要有关部门和地方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根据有关规定,部际联席会议等重大事项协调机制的设立有严格规范的程序,一般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由国务院相关文件确认。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联合调研、现场会、片区会、工作协调会等不同形式积极推动江西试验区建设发展,并结合工作需要统筹研究设立相关部级联席会议机制事宜,努力提升工作成效。
  感谢你单位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9日
发布时间:2022/09/09
来源:经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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