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3099号
(商贸监管类132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现答复如下。
您指出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实际效果参差不齐、长期被拖欠的应收款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正常运行等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实体经济特别是基础工业产业成本偏高,垄断性中介机构收费过高、基层执行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政策简单粗暴等问题,在现实中确实一定程度存在,我委与相关部门都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加大政策落实落地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进地方政府清理拖欠民企账款、减轻实体企业负担、加大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力度、有序推进产业转型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加大政策落实落地力度
您提出的下大力气狠抓政策落实,既要“说了算”还要“说了办”的意见,对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正是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2018年以来,我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牵头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并组织开展了多批次的营商环境评价,客观评价各地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法规政策的实际效果,推动参评城市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扎实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落细。2019年,国务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国政府网设立中小企业政策库,通过各级各类政策服务互联网平台和“中小企助查”等应用APP精准推送政策,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中小企业应享尽享;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暨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实地督查,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继续推动各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落地落细,切实增强市场主体的政策获得感。
二、关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您提出的通过立法来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对企业家慎用“限高”措施,以良好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专心发展、努力创新的建议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保障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和退出、获得资源要素、享受优惠政策、接受行政监管等方面平等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建议,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准确界定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公开范围和失信惩戒措施适用范围,根据失信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完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合理设定信用修复条件和影响期限。
三、关于推进地方政府清理拖欠民企账款
您提出的组织实施民营企业清欠专项行动、坚持“新官要理旧账”理念,对历史遗留的欠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上级政府应将拖欠款纳入下级政府的债务和负债率压降的主要考核内容等建议聚焦当前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路径,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清理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积极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落实力度,制定《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畅通中小企业投诉渠道,2021年会同相关部门、地区累计办理各渠道拖欠问题线索超过2.1万件,累计推动清偿欠款超过250亿元。2022年,在全国范围开展组织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集中化解拖欠,严防新增拖欠。我委认真履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职责,牵头建立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泛归集共享涵盖企业款项支付领域失信信息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创立“信用中国”网站,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实现涵盖企业款项支付领域失信信息的各类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开设专栏公示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典型失信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继续加大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清欠力度,加强信息披露,强化约束惩戒,不断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四、关于减轻实体企业负担
您提出的大力振兴实体经济,首先要将实体经济成本降下来,使实体企业有更大发展空间、对资本有更大吸引力的意见有思想、有见地。您关于降低实体企业税费、要素成本、融资成本和环保改造成本等建议,对于减轻实体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具有积极意义。
近年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年制定年度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年度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组织成员单位抓好实施。我委持续推动降低企业用能和物流成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2015-2020年各项政策合计每年可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超过9000亿元。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暨全国减轻企业负担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综合实地督查等,均将减轻企业负担作为检查重点。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您的意见,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抓手,以更大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更明显的减负成效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五、关于加大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力度
您提出有的中介机构收费过高,有的领域由少数中介机构垄断,存在职能部门指定提供服务之嫌,涉及质量检测、技改验收、环评、安评等方面收费高,反映了中介服务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您关于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业的建议,对于持续规范提升中介服务工作具有参考借鉴意义。
按照国务院部署,我委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5个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整治各类中介机构违规收费问题,包括社会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
下一步,将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抓紧建立中央和省级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行为,依法查处中介机构违规收费等问题。
六、关于有序推进产业转型
您提出的煤化工产业等基础产业是工业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避免基层一个政策就全面关停一个行业,这些意见非常中肯。
近年来,我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布局一批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规划一批重点现代煤化工项目,推动一批煤制烯烃及下游化工品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装备实现产业化应用,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与此同时,推动煤化工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提出煤制烯烃、煤制甲醇、合成氨等行业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突出标准引领作用,引导能效在基准水平以下的企业,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升级。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您的建议,更加关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中的政策执行一刀切问题,稳妥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促进煤化工等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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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