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指出,当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思想重视不够到位、主动服务意识淡漠、诚信意识有待加强等短板弱项,这些问题非常客观,现实中的确存在,我委与相关部门都高度重视。您提出的进一步规范政府履职行为、进一步深化资源要素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履职行为
您提出的出台和实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和约束政府履职行为、提高政务效率的建议有价值、有见地,对于推动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具有积极意义。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各级政府高效履职尽责。2022年上半年编制完成国务院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近年来,我委全面推行清单管理,规范编制审批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涉企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证明事项清单等,持续提升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透明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继续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职责,持续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二、关于进一步深化资源要素的市场化改革
您提出的建立健全便捷高效的要素交易机制、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前瞻性,对于促进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优化配置,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积极意义。“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督促协调指导职责,制定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省级平台系统考核,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标准指引》落实情况评估,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细;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围绕公共资源交易,以加快形成跨区域统一大市场、让要素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为目标,以提高政策协同、打破行政壁垒为着力点,推动长三角区域率先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聚焦要素市场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力破除阻碍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健全要素市场治理,完善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三、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您提出的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市场壁垒、转变产业政策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持续放宽市场准入
我委、商务部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列出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范围至北京、广东、福建等10省市;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向全社会通报首期18个典型案例;推动海南、深圳等放宽准入特别措施逐步落地见效。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继续扩大市场准入,全面深入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继续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准入特别措施落地实施,推动清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准入环境更加优化。
(二)坚决破除市场壁垒
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法》修订工作,针对实践中非法限制或排斥中小企业投标等问题,强调国家保护招标投标市场公平竞争,并明确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受所有制形式的限制,进一步破除招投标领域市场隐性壁垒。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强化制止滥用行政权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壁垒,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部署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推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更好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职责作用。加快《招标投标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立法审查进程,按程序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全国人大,有力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努力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完善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众多的与产业发展相关的规划、政策、目录以及各类优惠措施。这些产业政策,在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结构调整、调节供求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更是我国产业发展取得巨大成绩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借鉴您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和地方发展实际,统筹谋划产业创新发展和产业政策转型的顶层设计,推动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转变。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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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16日